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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起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2025-08-22 19:14:48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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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征税起点,以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是起征点和免征额?两者有何联系和区别?

起税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低收入者不纳税,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按全部课税对象纳税。

免征额亦称“免税点”。税法规定课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无论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免征额的部分都不征税,仅就其余部分征税。

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如下:

1、效力不同

需要起征点的协议只是把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

而免征额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

从课税对象数额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数额。规定免征额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最低需要,使税收负担更加合理和公平。

2、法律效应不同

起征点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而免征额目的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3、作用不同

起征点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而免征额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扩展资料

根据起征界限对象的不同,起征点分为起征价额和起征税额。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金额作为开始征税起点数额的,称为起征价额;以应征税额作为开始征税起点数额的,称为起征税额。根据起征界限的数额不同,起征点又可分为幅度起征点和额度起征点。

对征税对象的价值金额只规定一定幅度作为开始征税起点的,称为幅度起征点;对征税对象的价值金额规定具体数额作为开始征税的起点的,称为额度起征点。

对课税对象起始征税的数额。又称征税起点。各国早期的税收制度,一般没有起征点的规定,如人头税。随着人们之间收入差距的拉大,公平税负原则的提出,各国的税收制度才开始规定起征点。课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和超过起征点的按全额征税,即连同起征点以下的部分都要按规定税率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征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免税额

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免征额亦称“免税点”。税法规定课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无论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免征额的部分都不征税,仅就其余部分征税。

起税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低收入者不纳税,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按全部课税对象纳税。

2、两者的侧重点不同

起征点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免征额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同样的数额规定为起征点和规定为免征额,对那些收入在规定数额以下的人来说,似乎看不出有什么差别,但对于收入超过规定数额的纳税人而言,其影响就截然不同了。

3、应用的差灶余领域不同

起征点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应用比较多,主要针对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个人。而免征额在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用比较多,如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2011年9月1日起为35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特权使用费所得为定额800元或定率为收入的百分之辩稿二十。

起征点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个税起征点是什么意思 用准确语言说,是个人免征额不是个人起征点,个人免征额为3500元。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免征额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问题二:起征点是什么意思 起征点就是征税的起点,未达起征点的不征税,超过起征点的全额征税。

目前,税法规定,个体户起征点,从事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含税)不超过2万元,为未达起征点,不征税;超过起征点的全额征税。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为未达起征点,不征税;超过起征点的全额征税。

问题三:请问个税起征点3500是什么意思? 1、工资扣除个人负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后,超过3500的部分要纳税。

2、个人的伙食住宿水电之类的,属于个人消费,不得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工资的企业代扣代缴,也就是说,不需要个人去税务局申报纳税,而是由发放工资的企业代申报,并从其工资中扣款后缴纳给地税局。

4、税务局的检查,是针对公司进行的,公司如果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账上的工资表中又能看出有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那么地税局会要求公司全额补税、加征罚款和滞纳金。现在没查过你们不代表以后都不查,当然如果一直不查你们就算是逃税成功了。

5、3500的起征点针对的是工资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去劳动局备案的情况而言的,你说的打工者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明确,还需要界定。如果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起征点会低得多,税金会高很多。

问题四:起征点什么意思 起税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

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问题五:个体户起征点是什么意思 起征点就是征税的起点,未达起征点的不征税,超过起征点的全额征税。

目前,税法规定,个体户起征点,从事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含税)不超过2万元,为未达起征点,不征税;超过起征点的全额征税。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为未达起征点,不征税;超过起征点的全额征税。

问题六:增值税起征点提到到5000-20000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起征调至5000-20000,意思是您的月销售额未达500胆-20000的金额,可免缴增值税。

问题七:什么叫起征点 起征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税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问题八: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是什么意思?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含本数)】。

请采纳!

问题九:免征额和起征点的区别?举例子解释一下 起征点,是指当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不征税,达到后即对全部征税对象征税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免征额,是指在征税对象中确定一个固定的数额给予免税,只就征税对象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免征额,以缴纳个税为例,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假设工资是4000元(忽略五险一金费用),应缴纳个税=(4000-3500)*3%=15元。没超过3500元则不需要缴个税。

也有以起征点来计税的。例如,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按规定可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规定也可免征增值税。但如果月超过3万元或季度超过9万元,则按全额征税。例举:假设某家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行业不同,税率也不同),季销售额为91000元(已超过起征点),应该缴纳增值税=91000*3%=2730元,不能是扣除9万后征税。

简单地说,起征点是指超过了的部分“全额”征税。免征额是超过了的部分“扣除免征额后”征税。

问题十:国税申报未达起征点什么意思 【国税申报未达起征点】国税申报未达起征点,就是在本次计税过程中,纳税人的应税项目数额在起征点以下,不需要交纳国税的意思。

【国税起征点】国税起征点是一种税收优惠,属于在特定条件下的减税范畴,纳税人的应税项目数额在起征点以下不征税,一旦达到起征点就要全额征税,它存在一个征税与不征税的临界点问题。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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