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原因(调岗原因是亲属不得在一个部门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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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原因怎么写合适 调岗原因如何写合适
1、内部调岗,系为满足公司人员需求及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在公司内部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包括内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降职等。
2、自己的成长收获和工作成绩。
3、调岗原因:阐述自己的能力优势及匹配的部门,如果调岗会更好的发挥,对公司的贡献更大(兴趣的原因简要一提就可以,但不是重点)。
4、表态:如果同意不胜感激,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不同意或者不能调动,自己也一定会积极努力认真的工作。
调岗6种原因有哪些?
1、协商一致调岗
工作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若工作内容调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调岗。
2、用人单位单方调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协商一致可以调岗,但在用工实践中协商一致有时难以实现。对此,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进行工作调整的权利,如《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依据员工特殊情况进行调岗
我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这表明对于孕期女职工和职业禁忌的员工,用人单位有为他们调岗的义务。
4、默认调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1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表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内容调整后,即便未采用书面形式,但若实际履行已经超过1个月的,可以被默认为调整成功。
5、合理需要调岗
虽然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了以上四种合规调岗的情形,但在用工实践中上述四种情形并不能完全满足用人单位的调岗需要。因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是固定的或者说“死”的,而市场的千变万化决定了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无法一成不变。
6、依约依章调岗
在实践中,除国家和地方裁判口径规定的合规调岗情形之外,用人单位还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调岗,但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调岗情形应该是指向明确、具体(如甲方招聘乙方任服装设计师,约定每季度设计服装款式需要被采纳若干款制作服装商店销售,如未完成则同意降低一级岗位,工资相应随级别下调。)
扩展资料
为满足公司人员需求及员工个人发展需要。
内部调岗系为满足公司人员需求及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在公司内部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包括内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降职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调岗原因怎么写?
调岗原因怎么写比较好?
需要表述出你为什么要调岗,不适应现在的岗位的原因,为了更好的为公司服务,调到什么岗位。
相关范文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数年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同时感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调岗申请!
我系在后勤部工作的xxx,在领导的关怀下我非常热爱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学到了很多知识;我服从领导的安排,工作中兢兢业业,与同事和睦相处,并且积极参加各类活动,自身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几年的工作经历,使得我迫切希望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同时希望有一个直接到一线去工作的机会,所以,我希望能够对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的调整,调往生产部,给自己一个锻炼的机会,也争取为本单位多做一些贡献。
因此,请求领导考虑到我的上述善意的出发点,同意我的工作调动。谢谢!
此致
敬礼!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调岗调薪?
只有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调岗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调岗并没有一个具体地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这就对企业变更劳动合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变更无效。
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原则精神,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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