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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马案(南京宝马案真相)

2025-09-05 05:49:14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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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南京宝马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南京宝马案真相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南京宝马案多大的背景

没有背景。南京宝马案是指在2017年4月1日时,南京发生的一起宝马肇事案件,当场造成了两人的死亡。而肇事者王季进经调查是没有背景的,自身是一位精神病患者,在进行该行为时也是病情发作,法院对此进行了11年的有期徒刑,有很大的舆论风波。

在平淡无聊的艺术圈里,做一个闪闪发光的蛇精病

之前南京宝马案肇事司机被鉴定为神经病,于是又一个特色新名词出现了: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然而艺术圈却有这么一群长期性蛇精病,他们坐火车不买票,在舞台上表演理发——

在街头刷牙——

请注意围观群众的表情——

还有叛逆期霆锋的最爱——

不是,是砸乐器

明显围观群众淡定得多,瞧瞧那喜闻乐见的表情,如果你觉得以上艺术家的行为还算可以接受的话,那么看看下面匪(sang)夷(xin)所(bing)思(kuang)的表演吧——

《阴道绘画》(Vagina Painting)是久保田成子在1965年用阴道夹着画笔在地面上绘画的行为表演,这件被视为女性主义题材的作品一直被认为是对波洛克行动绘画的一种答辩。

白南淮用电视做的电视乳罩是他的一件代表性作品,他的电视雕塑对后来的录像艺术录像装置及视频技术产生了机器重要影响。

他们是疯了吗?实在是不知羞耻,真是不可原谅!

其实在美术史上,统一把他们叫做激浪派——

激浪派的组织者乔治·麦素纳斯是一位从立陶宛移民到美国的艺术家,Fluxus——这个词汇来自拉丁语,具有“流动”的意思,也非常符合激浪派的艺术特征,也是一种处于不断变化的、无中心的、自由的艺术门类互相融合的状态。

看了麦素纳斯下面的话我们大概能够了解激浪派的宗旨

所以激浪派就是力图把造反精神的艺术活动展现给世人,时时地提醒世人,对艺术可以有一种意想不到的态度,一种倒行逆施的做法。这种态度和做法,让人从规矩中解脱,从异化中还原,让人重新体会生命,重新思考做人。

每一个流派都有自己的理念,艺术到底该不该被理解,被看懂,这从来不是艺术家思考的事,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表达对时代的思考与批判 ,这才是艺术家的使命,所以别再吐槽看不懂行为艺术,你不懂没关系,他们只需要在平淡无聊的艺术圈里,做一个闪闪发光的蛇精病。

家庭教育不能毁于“护子心切”

近日,南京一辆宝马轿车前挡风玻璃被一名孩子弄坏。事后,当车主找到孩子的家长时,却万万没想到,该家长的一系列回应着实令人大跌眼镜:“小孩又不懂事,你一个大人跟小孩一般计较干嘛?”“等以后你家生了小孩,来踩我家玻璃行了吧!”“要不然就去找小孩赔,别找我赔……”

看到这样一串野蛮回应,不但车主怒了,网友们也气炸了。如此简单粗暴的家庭教育怎能不令人担忧!车辆的损毁和赔偿是有形的、有价的,而因教育的缺失和错位而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却是无形的、无价的。孩子如同一张白纸,而教育的任务和使命就是用最美丽、最和谐的色彩,在每一张纸上画出最靓丽的风景和图画。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来说至关重要。家庭教育涉及方方面面,但最重要的就是思想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如何把美好的道德观念从小传递给孩子,帮他们形成美好的心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父母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

此次南京发生的孩子踩碎宝马车玻璃一事在今天并非个案,类似事件还有不少。就在今年5月,河南洛阳一影院内发生的小孩观影时多次用手触碰和拍打银幕,造成银幕损坏,而家长却以孩子身心受损为由拒绝赔偿;此前,北京亦庄一饭店内,一名年轻女子上厕所时,被6岁的陌生男孩硬生生把女厕所门推开。一脸尴尬的女子找男童家长要求道歉,却遭男童家长辱骂。

纵观此类事件,令人唏嘘的不是“熊孩子”的淘气和无知,而是“熊孩子”背后的“熊家长”们打着爱的旗号所实施的劣质教育。表面上看,他们是护子心切,实则是给了孩子最差的示范和最大的伤害。现实生活中,因父母的教育失当导致孩子受到伤害,甚至走上歧路的事例比比皆是。

家庭教育中,父母应知行合一、言传身教。为人父母,需要终身学习,需要科学的教育理念。所谓“父母持证上岗”,听起来不可思议,但实则是向全社会发出一个信号:家庭教育是时候该引起关注和重视了!简单的说教、过度的溺爱、粗暴的惩戒、错误的袒护、无限的包办……都该被列为不合格父母的行为自查表。成功的家教、合格的父母,不应是一门心思地让孩子改变,而是要学会在生活里与孩子共同成长。

南京宝马撞马自达车祸的后续?真相,怎么处理的

判刑11年。

2015年4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在微博表示,4月1日,曾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6.20”宝马车案在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季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被告人王季进长期在南京生活、工作,有多年的驾车经验,故其明知城市主要道路的人流、车流状况,明知交通法规及行驶路段限速,明知其以144.5-195.2km/h的车速长时间在城区主要道路行驶,可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但不采取任何避免事故的措施,仍听之任之、不计后果,直至以限速3.25倍的195.2km/h的车速强闯十字路口红灯,冲进路口正常行驶的车流中,撞毁、撞损多辆车辆,致两人当场死亡。

其行为及其行为反映出来的主观心态,不符合疏忽大意或轻信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过失犯罪即交通肇事罪的特征,更符合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故合议庭一致认为,被告人王季进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惨烈车祸

目击者逯先生介绍,事发石杨路友谊河路口,该路东西方向处于红灯状态。逯先生驾车从该路口经过,听到一声猛烈的撞击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宝马轿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时,撞上一辆由南向西左转行驶的蓝色马自达轿车。

马自达轿车被撞后车尾部粉碎,车内一男子被甩出六七米,落在了一辆出租车前,男子手臂完全变形。仅剩车头部位的马自达轿车向前飞出十几米,撞上了一辆左转的公交车,一名女子被从车内甩出,倒在道路中间,一动不动。

有路人将一件蓝色外套为这名女子盖上,“可能认为人已经不行了,为了给她留下一些尊严”。

先期赶到的民警喊来120急救车,经医生现场诊断,发现两人已当场死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宝马撞散马自达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南京“6.20”宝马案肇事嫌疑人一审被判11年

南京伤人案件嫌犯已被刑拘

南京伤人案件嫌犯已被刑拘

南京警方就29日晚该市市中心发生的伤人案件详细通报。警方表示,这是一起突发的恶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连伤多人,情节恶劣。一男子与前妻因感情纠纷,撞倒三人并数次碾压前妻后逃窜。目前,嫌疑人已被刑拘。

南京伤人案件嫌犯已被刑拘1

据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李明杰介绍,2021年5月29日21时45分许,南京公安110接群众报警,称秦淮区金銮巷有人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于21时49分到达第一现场开展调查和追缉工作。

位于南京市中心的事发现场。 朱晓颖 摄

经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岁,江苏滨海人,在南京无业、无固定住所)与前妻张某(女,42岁,江苏睢宁人)因感情纠纷等矛盾,在南京金銮巷(第一现场)驾驶租赁的白色标致牌轿车撞倒前妻张某与其朋友刘某某(男,43岁,安徽宿县人)及路人何某某(女,54岁,暂住在本市秦淮区),随后下车持刀捅伤刘某某,又上车驾驶车辆数次碾压张某后开车逃窜,在程阁老巷路口将路人鞠某某(女,24岁,本市人)撞伤。随后,吉某某驾车在南京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二现场)与张某某(男,本市人)驾驶的黑色别克牌轿车相碰擦,吉某某下车割伤自己的脖子,张某某等人见吉某某持刀且身上有血遂弃车离开。因白色标致牌轿车安全气囊弹开已无法行驶,吉某某即驾现场碰擦的黑色别克牌轿车沿中山东路往东快速逃窜,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三现场)与多辆汽车发生碰撞,并将两名路人周某某(女,27岁,本市人)、陈某某(女,25岁,本市人)撞伤。其所驾车辆失控撞至路牙无法继续行驶,吉某某即窜入停在现场的一辆宝马牌汽车,驾车左拐往洪武路逆向行驶,与被堵在现场的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无法行驶。此时市民邱某某(男,33岁,本市人)前来阻止,吉某某下车持刀将邱某某捅伤。22时07分,吉某某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控制。

南京联合多部门通报案件情况和伤者治疗情况。 申冉 摄

目前,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受伤的'犯罪嫌疑人及受害群众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初步侦查,这是一起由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因个人感情等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严格依法抓紧办案。

南京伤人案件嫌犯已被刑拘2

追踪南京新街口伤害案:个人情感纠纷引发了一系列伤害:个人情感纠纷引发了一系列伤害。

在8名受伤人员中,除1人轻伤外,他们当晚已出院,医院也有7人受伤,其中1人中度受伤,2人重伤,4人重病。

5月29日,南京新街口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南京警方报告说这是一起突发的恶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受伤了许多人,情况恶劣。

根据警方的报告,在2021年5月29日21大约45分钟的时间里,南京公安110接到了群众的报警,称有人在秦淮区金銮巷上开车撞人,用刀子刺伤了某人。

5月29日晚,社交媒体平台上流传的一段现场视频显示,三名涉嫌男子出现在事件现场。其中一段视频显示,在南京市金銮巷上,该男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突破围观者的封锁,并开车撞倒了摔倒在地的妇女。据目击者称,事件的具体地点是金銮巷2-2号阿生鱼捞的入口。另一段视频显示,该男子在南京市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之间的交叉路口驾驶一辆灰色轿车,由于与其他汽车的摩擦而被拦截。事发地点之间的间隔仅为几百米。

在南京出差的律师周筱赟目睹了一些事件。据他说,当晚在南京市洪武路和中山东路的交叉路口,上述男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撞上了马路牙,然后在离十字路口不远的地方与一辆白色轿车相撞。周筱赟表示,现场的两辆汽车严重受损。其中,黑色汽车是正向的,汽车前部是损坏的,白色汽车是反向的,汽车前部和后部是损坏的。

据警方披露: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岁,江苏滨海人,在南京无业、无固定住所)与前妻张某(女,42岁,江苏睢宁人)因感情纠纷等矛盾,在南京金銮巷(第一现场)驾驶租赁的白色标致牌轿车撞倒前妻张某与其朋友刘某某(男,43岁,安徽宿县人)及路人何某某,随后下车持刀捅伤刘某某,又上车驾驶车辆数次碾压张某后开车逃窜,在程阁老巷路口将路人鞠某某撞伤。

随后,吉某某在南京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的交叉路口(第二现场)与张某某驾驶的黑色别克牌汽车相撞。吉某某下车割伤脖子,张某某等人看到吉某某用刀,身上沾满了鲜血,于是放弃了汽车。由于白色标致牌轿车的安全气囊被弹开,因此吉某某即驾驶车辆在现场触摸的黑色别克牌轿车迅速逃离中山东路的东侧,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的交叉路口与多辆汽车相撞,并造成两名路人受伤。他的车辆失控并撞到路牙,无法继续行驶。吉某某立即冲进停在现场的宝马牌汽车,左转向洪武路,与被封锁的车辆正面碰撞,无法行驶。此时,市民邱某某来阻止它,吉某某下车用刀刺伤了邱某某。

据了解,当晚22时07分,吉某某被赶到现场的警察控制,目前已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5月30日,记者多次致电南京市公安局。截至发稿时,他尚未收到相关回复。

据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杨大锁介绍,当晚有8名伤者中,除轻伤外,还有7名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人中度受伤,2人重伤,4人重病。目前的生命体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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