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江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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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一万公积金能贷多少钱
赣州一万公积金能贷50万,具体是根据缴费年限来计算的。其贷款金额计算方法为:职工可贷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最长可贷款年限×缴存时间系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个贷率系数。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止。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一)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二)可贷金额的计算公式:职工可贷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最长可贷款年限×缴存时间系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个贷率系数。
(三)购(建)住房的,贷款金额比例不得超过国家及有关部门有关规定。
关于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止。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第十五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贷款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公积金贷款档次利率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赣州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赣州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赣州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最高缴存基数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赣州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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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
赣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其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12%执行。
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前缴存?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少缴和提前缴存公积金。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再就业后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缴存系数如何计算?
职工的缴存系数是按职工实际缴存时间计算,按原单位实际缴存时间和新单位实际缴存时间合并计算,断缴的时间不计算缴存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意味着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门槛降低,让更多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来买房。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我市仍未确定是否调整贷款额度,还需探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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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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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1.最高缴存基数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22980元和551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2.最低缴存基数根据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1610元和16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执行时间
基数调整执行的缴存年度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其他事项
1.今年发放的2021年度奖励性补贴及补发增资部分纳入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每年度只能核定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调整后不再变更。
3.城镇个体工商户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照公积金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按我市缴存标准规定执行。
赣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赣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赣州公积金提取条件,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 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赣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赣州公积金提取条件1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赣州公积金提取条件2
职工要按照“提出申请—单位审核—管理中心审批—发放贷款”的流程来操作。
提出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并提供符合赣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对应材料;
单位审核: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为提取人填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印章,签上单位经办人姓名后,由提取人带往管理中心(县(市)办事处)办理。
中心审批:管理中心对职工申请进行审批,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到办事处办理支付手续,并由办事处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在办事处委托银行的存折(卡)或还贷扣款账户内。不准予提取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获得贷款: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 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赣州公积金提取条件3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次后多久可以再提取,得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每月可以提取一次,因此本月提取过之后,需要等到下月才能再申请提取(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如果是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一年最多提取四次。也就是说,本月提取过之后,起码得过三个月才能再申请提取。
3.如果是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因而本年提取过了,就只能等次年再申请提取了(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大家还需要注意,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而选择的是年冲方式,那也是每年一次性提取,本年提取过就不能再提,不像月冲方式可以每月逐期提取相应金额冲抵当月月供。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怎样查询?
赣州 住房公积金 查询: (一)申请人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二)申请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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