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需役地(需役地坐落怎么填)

2025-09-08 18:57:56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需役地,以及需役地坐落怎么填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地役权人包括供役地人与需役地人吗

不包括,地役权是对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加以利用的用益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什么是需役地?

需役地

定义1:

地役权的产生是基于占有、使用、收益自己土地的目的而使用他人的土地,故必然存在两块土地,因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为他人土地的便利而被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

源自: 物权立法与土地管理——中国人民大学严金... 《中国土地》 2005年 唐芷兰

定义2:

地役权的发生必须有两个不同归属土地的存在,凡是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称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源自: 地役权制度浅析 《平原大学学报》 2005年 李艳玲

来源文章摘要: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的物之利用形式层出不穷,伴随而来的相邻不动产纠纷层出不穷,在理论和实践中设立地役权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从地役权的概念入手,通过分析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关系,提出相邻权是不能够替代地役权的,只有在我国的物权法制度中分别建构相邻关系和地役权制度,才能更好地体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请问什么叫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是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五条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第三百七十六条

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举例:

1、你在海边有一块平地,旁边有一高楼,楼的主人给你一定的金钱,让你在你的土地上三十年之内不得建房,以满足他观海的需要,你同意并签约。

楼的主人对你的土地的权利就是地役权。

高楼所在的土地为需役地,你的土地为供役地。

2、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

扩展资料:

地役权合同示范文本

立契约书人xxx(以下简称甲方)xxx(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xx市xx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前顷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

土地东部xx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xx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公路30米,面积20平方米,附图表于后。

第三条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复一次,以便通行。

第四条乙方为酬谢,每年付人民币x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

第五条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第六条地役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30年为限。

第七条在本地役权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

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役权(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役权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吗

是的。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定的物权。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需役地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需役地坐落怎么填、需役地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