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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编混岗(事业单位混编混岗)

2026-01-22 09:30:07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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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混编混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事业单位混编混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你认为县乡基层行政单位混编混岗问题能彻底解决吗?原因是什么呢?

正是因为处于整个体制的最基层,编制管理上又非常地严格。工作任务与工作人员数量的矛盾,就非常突出。一个乡镇的公务员也就十几个,县直部门按工作量多一点的十几个人,少的仅仅是两、三个人而已。总体上,公务员人数严重不足,形势逼迫只能靠所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补充。现在,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的混编混岗,对于大多数乡镇人民政府、很多县直单位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是实实在在的工作常态,并且己经行之有年,积重难返,也是无奈之下唯一现实的选择。

现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党政机关,如果事业编人员彻底撤出,很多很多的党政机关立即瘫痪,只能停止运转。可事实上这种状况,在任何时候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按正规要求将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完全分开,则无疑又会在客观上要求基层设立大量独立的事业单位,最终与机构改革的初衷南辕北辙。

可现在的政策是公务员不增人,增设事业单位坚决不批,工作任务只会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细。如果上级单位甩锅技术更好、要求更严格的话,县乡两级只能乖乖地受着,毫无办法。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啊!呆过基层的人也许清楚,县乡机关混编混岗决非一朝一夕。多少年来,多少回机构改革,一方面编办叫着到处超编,另一方面劳动及组织部门各种渠道引进人员。眼下很多单位合并,更助长了混编混岗,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多工种多岗位使用,真正干活的是临时工还有合同工。这种情况要改变,也决非易事,长官意志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地方县乡基层这种现象也就无法改变!

什么是混岗,混岗职工就不能转正了吗?

混岗是指集体所有制职工混杂在国营企业从事经常性的生产劳动。混岗职工理论上是不能转正的。

造成混岗的原因主要有:

1,国营企业为解决本企业职工子女的待业问题,以举办集体企业的名义,直接将他们安排在本企业劳动;

2,企业生产确实需要增加劳动力,而国营企业又没有增人指标,只好招收集体所有制职工来代替,而形成混岗。

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已经是普遍行为;在法律上没有准确的定义。

扩展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混编混岗解决对策

第一,推行人员编制实名制。

将由编制部门核定到机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按规定的类别、特定的程序定编到人,而且定编到人的姓名同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姓名相一致,把抽象的编制具体化,使自然人的进编有章有法,让在编人员的身份认定有凭有据。

第二,完善人事编制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人事编制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转变监督方式;强化用人单位内部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强化用人单位内部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同时,还要加大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

第三,落实人事编制管理责任追究制。

责任追究制是加强人事编制管理的必然要求,要把人事编制管理工作作为领导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人事编制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审计范畴,发生人事变动时,当事人除接受财务审计外,还须接受人事编制审计,人事编制审计结果要作为提拔、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加大人事编制依法管理力度。

《公务员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出台为人事编制管理提供了依据。在这一前提下,要进一步树立人事编制管理法律责任意识,提升人事编制管理法律权威,加大人事编制管理执法力度,促使遵守人事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成为更加积极、主动的自觉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混岗

人民网-上海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打破人员混岗职责模糊局面

混编混岗什么意思

混编混岗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性质混乱(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混合),除行政编制基本到人外,其他人员不能(不愿)定编到人,将不同类别的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致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从而造成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行为。

随着改革的深入,混编岗位问题逐步得到改善,但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各地普遍存在混岗现象,想要彻底解决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什么是混岗混编?如何混岗混编?

混编混岗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未实行定编到人,没有明确在岗人员的编制性质,将不同类别的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致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从而造成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行为。

根据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规定,行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设置事业岗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扩展资料

要有强力切实的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了超编混编现象,那里的编制、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领导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超编问题之所以严重,说明那个县的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失职渎职,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应该受到严肃处理。有了严格的问责追究制,才能约束和鞭策有关部门严把编制关、把好编制关。

参考资料来源: 西林县编委办-什么是混编混岗?

如何解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混岗问题

1、混编混岗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性质混乱(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混合),除行政编制基本到人外,其他人员不能(不愿)定编到人,将不同类别的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致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从而造成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行为。

2、混编混岗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未实行定编到人,没有明确在岗人员的编制性质,将不同类别的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致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从而造成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行为。

根据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规定,行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设置事业岗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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