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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养孩子(如何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2025-12-14 01:52:51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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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怎么领养孩子?

领养孩子的具体程序:

(1)申请人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申请,同时应将收养申请书、双方协议书及有一定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承认书及所在单位的证明信提交给'收养登记机关,并说明收养子女的目的和理由。

(2)调査。办理收养的工作人员在核对申请人的有关证件后,应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査,査明是否符合收养的各种条件。

(3)公证或登记。经幸面审査后,确实符合收养条件的,即应准予其收养关系成立,办理收养手续。在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的,应发给收养证明书;在基层政权机关办理的,应给予登记。

资料扩展:

领养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6)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7)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8)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9)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如何领养孩子呢

领养孩子的流程如下:(一)申请。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二)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和调查记录。(三)登记。经审查,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05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怎么领养孩子

在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有5个流程。如下:1、福利院审核领养人的领养条件;2、符合收养孩子条件的,需要提交领养孩子的证件和证明材料;3、领养人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领养登记手续。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份契约关系。因为领养会把没有真实血缘关系的人,拟制具有亲子关系。所以收养者和被收养者又被叫作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被收养人户口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如何领养孩子

领养孩子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相关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