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买房资格(天津买房资格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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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天津购房资格
- 2、外地在天津买房条件
- 3、外地人天津买房资格最新政策
- 4、外地人在天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 5、天津购房资格是什么
天津购房资格
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并在天津市工作生活的。
天津购买限购条件是:(1)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在天津工作满一年有两年以上并能提供一定的担保。
(3)已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异地购房,其形式大多是二次甚至多次置业,目的在于投资兼自住,但房子毕竟是动辄几十万元的商品,因此在行动前一定要恰当估计你的经济实力,并最终根据自己的可承受能力选择相应价位的房屋。
不同地方均出台有不同的购房政策,如异地户口买房手续、政府补贴等,同时,如果是贷款购房,还需要了解当地的贷款利率政策,不同银行的利率可能存在差距。
不同地方对于二次置业、多次置业也都有不同的规定,在购房前也一定要了解清楚,如果是公积金购房,还需了解是否可以异地使用公积金,这些都可以在购房前,通过网络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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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在天津买房条件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天津买房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指:购房人从购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3年内任何连续24个月。
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存在补缴费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2、落户天津,拥有天津户籍
落户天津有三种渠道:投靠落户、海河英才落户、积分落户
无房落户的话,可以落到集体户口
海河英才落户(人才引进落户):学历型人才、技能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急需型人才、创业型人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人天津买房资格最新政策
天津买房落户政策包括:只有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在天津市缴纳两年社保的人员,才能在天津地区购买商品房,并在天津市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试行《非常住居民居住证管理办法》,取消现行暂住证。其余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职工,可以不受年龄限制在天津落户。
《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1、规范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职工申请将本市行政区域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的,转入前应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半年以上,且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
2、规范购买私产住房提取时限。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购私产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持有该房屋产权满半年;
3、调整解除劳动关系提取规定。将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三项提取规定统一调整为,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账户封存调整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规定;
4、职工及其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部分)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仍按原政策执行。
外地人在天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人在天津买房条件:
外地人天津买房子的条件主要是社保缴纳满三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未中断等几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在天津有购买房屋的资格。
尤其是外地户籍居民在天津买房须先满足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前提条件,同时,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存在补缴社保费,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个人所得税亦是如此,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24个月中未缴或补缴税款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具、自助办税终端开具、办税服务窗口开具三种方式取得。
对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在津买房资格也有明确认定,以被投资单位名义缴税后取得完税证明的,可以作为被投资单位的个人投资者有效购房凭证。
天津购房资格是什么
1、首先满足天津当地的购房资格,要有天津当地的2-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才行。
2、获得资格了,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暂住证,社保或纳税证明材料等等。
3、外地人向天津的银行贷款买房需要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在天津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在天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在天津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在天津或者居住地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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