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办理流程(跨省外经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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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外经证怎么办
- 2、上海本市跨区外经证延期办理流程
- 3、外经证办理流程?
- 4、外经证怎样办理?
- 5、个人所得税外经证报验登记应该做在哪
- 6、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外经证怎么办
1.首先到网上搜索各地方的税务局官网。
2. 进入到管网后,先点击我要下载,需要先下载一部分资料。
3. 找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下载并填写好,打印出来,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
4. 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需要注意,需要认真审核,不能有错误信息,否则还得重新填写。
5. 回到地锐局管网,找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流程,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流程会详细介绍具体办理方式。
这是网申的一个流程,希望可以帮到你。
上海本市跨区外经证延期办理流程
1.首先在连网的电脑上下载好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并点击登录,输入相应的用户信息后登录进入系统
2.进入系统后点击“我要办税”
3.在左边的系统功能中点击“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
4.将外经证中的信息填到打开的表格中,然后点击“保存”-“资料采集”(将带*号的资料上传)-"返回至表单"-“提交”
外经证办理流程?
外经证全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审核
(1)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填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有关印章是否齐全;
(3)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核准
审核无误的,核准纳税人的外出经营申请,录入系统,制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章后交付纳税人。
3、资料归档
需要纳税人提供资料如下: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
扩展资料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相应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这里的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业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经证怎样办理?
【法律分析】
1、首先,提供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到当地税务网站下载,并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2、其次,准备外出的经营者事项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法人)的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证件;还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打印出一式二份。3、另外,办理总机构提供的此项目所属部门管理的证明文件;4、后面,就是等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并发放给外经证,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需在10日内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具体相关核销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外经证报验登记应该做在哪
一、首先办理外经证所需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1 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
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单位证明
6 企业声明
7 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8 合同印花税复印件(验原件)
9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1 建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12 上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
13 上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14 上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
二、外经证延期所需资料(分两种情况):
(一)、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开了部分发票,还要部分余额未开,而且外经证已经过期,这种情况需提供资料为:
1、提供给柜台的资料:
1)、 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
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合同金额填写余额)
3)、 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
4)、 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5)、 付款证明
6)、 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
7)、 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8)、 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
2、提供给专管员的资料:
1)、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
2)、付款证明
3)、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
4)、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5)、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
备注:正常情况开了部分发票的外经证办理延期,一般情况外经证核销联回来必须有两联且加盖当地税局公章。
(二)、第二种情况是外经证办出有效期起超过30天未在当地税局做项目报验登记的,或者已备案而未开票的,这种情况延期需提供的资料:
1、向柜台提供的资料:
1)、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合同金额填写余额)
3)、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未报验的贰联
4)、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5)、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
2、向专管员提供的资料:
1)、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未报验的一联
2)、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
备注:未报验的外经证一般必须三联都拿回来办理延期
三、外经证核销需提供的资料(外经证核销只需到专管员办理就可以了):
1、第一种情况(已经开完发票):
1)、 外经证核销联(未报验的叁联)
2)、 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
3)、 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4)、 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
2、第二种情况(未开票):
1)、外经证核销联(未报验的叁联)
2)、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
注: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上需加盖“此复印件由我司公司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上经办人的姓名和日期。另,1.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2.建安合同复印件须加盖骑马缝章;3.家装公司还须提供预算报价单;4.以此类推,深圳其他税局外经证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都是大同小异,只需提前咨询相关税局即可。
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如下:
1、登陆国税网;
2、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
3、点击右上角登陆;
4、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还可通过忘记密码来重设密码;
5、点击全部功能;
6、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7、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
8、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
9、上传附报资料,苹果手机可下载客户端使用拍照上传功能;其他可使用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
10、预览提交后,选择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业务即可办理完成,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可返回主页点击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