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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账户的简单介绍

2025-12-15 13:49:56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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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叫廉正帐户?

问:什么是廉政帐户?

答:廉政帐户是由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用于接受党员、干部违规所得的专门帐户。各地区纪委分别在银行设有专门廉政帐户

问:什么钱要缴入廉政帐户?

答:各级机关、部门、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违规收受或当场难以拒收的现金以及礼品、有价证券折款或其它应该上缴的钱款;单位违规收受的钱款。

问:怎样向廉政帐户缴款?

答:缴款人(或委托人)直接在全市指定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缴款手续。只需在银行提供的存款条或解款单上填写户名(各地不同)和缴款金额,并将银行提供的凭证妥善保管。缴款人(或委托人)直接在各营业网点办理缴款手续。只需在银行提供的解款单上填写指定户名、帐号、开户银行和缴款金额,并将银行提供的凭证妥善保管。

问:廉政帐户是否采用实名制?

答:廉政帐户不采用实名制,向廉政帐户缴款时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不记名,不记单位;银行为缴款者保密。

问:什么叫及时全额上缴违规所得?

答:因种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或违规所得,主动在一个月内全额退回,或者上缴纪检部门,或者缴入廉政帐户的为及时全额上缴违规所得。

在案发前将全部违规所得上缴纪检部门或缴入廉政帐户的,视为主动纠正,可视情节从轻或免于处理。

在案发前将部分违规所得上缴纪检部门或缴入廉政帐户的,上缴部分视作主动纠正。栖霞区廉政咨询服务中心

上缴纪委廉政账户会返查吗?

纪委是会不定期核查的。

1、廉政账户设立初衷是为被动受贿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供自我挽救与改正的“绿色通道”。

2、收到物品的单位及时将物资拿到纪委办或行政人事部门,并做好登记签字。

3、纪委办或行政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收取物品,并在廉洁自律登记册上登记,收到物品的单位经办人在廉洁自律登记册上签字并填写收据。

4、收据一式三联,一联由收到物品的单位经办人保管,一联由纪委办或行政人事部门保管,第三联及上交物品交由物品保管处理单位。

5、物品保管处理单位对物品和收据进行查验,然后将物品入库。

6、物品保管处理单位每月定期对物品进行造册,并呈报相关领导处理。

四川廉洁账户怎么交钱

题主想问的是:四川廉政账户怎么交钱吗?

1、到您当地的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

2、到柜台办理,备注一栏中写明“廉政款”,进行交钱即可,当然也可通过柜台、网银、自助柜员机转账等方式交钱。

什么是廉政账户?

一,“廉政账户”问题的由来

浙江省宁波市在原市委书记许运鸿等多名主要官员因腐败被查处后,于2000年初在全国首先推出了廉政账户“581”(谐音“我不要”)。旨在让有关人员通过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具体做法是: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收受的无法退回和不便退回的各种礼金,可到纪律检查部门指定的银行缴入专用账户,缴款后由银行提供专用账户的“缴款回执”。缴款人在填写“现金缴款单”时可以不署本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凡持有该账户“缴款回执”的,可视作主动拒礼拒贿。

“廉政账户”推出后,在宁波地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宁波市“581”账户在一年多中,收到党员干部上缴的礼金达180多万元,共计200多笔;而据浙江省纪委统计,2001年前5个月,全省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的礼金、礼券折合人民币达1952万余元,其中通过廉政账户上交的有1048万元。自宁波及浙江温州、杭州等地之后,“廉政账户”这一反腐倡廉的新举措在全国众多省市迅速推广普及开来。不少城市纪委先后仿效,纷纷建立“廉政账户”,账号有叫 “581”的,也有叫“981”(就不要)、“510”(我要廉)的,不一而足。据报道,山东济南自“廉政账户”设立以来,一直保持了平均日进1万元的速度;而从沈阳“慕马案”被查处后的2001年8月至10月两个月时间里,沈阳“廉政账户”猛然进账400多万元。

然而,理论和实践中对“廉政账户”的质疑和争议却始终没有停息。去年同期,为促进全省廉政建设,福建省直机关决定设立“廉政账户”,专门用于有关人员上缴违反规定收受的“红包”。对将钱款缴入“廉政账户”的行为,可视为主动上交,可适用“根据情节,可以不予处分、免于处分或减轻处分”的规定。此前,福建省一些地方为配合深入开展廉政建设,也建立过类似的“廉政账户”。但是,“廉政账户”制度在福建省推广以来,许多干部群众对此提出异议,主要认为“廉政账户”容易被少数公职人员当作“挡箭牌”,助长他们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同时,也降低了党员干部的自律标准。发生在江苏南通的一个案件,更是印证了人们对廉政账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漏洞的担心。江苏省南通市某学校负责人杨某,利用教材辅导材料等订阅和承印等机会,多次收受贿赂、贪污公款近16万元。为迷惑别人,他将其中的2万多元打入纪委设立的“510廉政账户”。当办案人查办此案时,杨某即以已将赃款打入“廉政帐户”为借口,企图逃脱法律制裁。

为此,不久前福建省纪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全部撤销已设立的“廉政账户”,并在2002年5月底前将该账户内的款项全额移交同级财政,同时将本地区本单位账户清单报省纪委备案,今后公职人员对外交往中确实难以拒收的礼金,要按照礼品登记上缴制度执行。

“廉政账户”制度在全国许多地方相继建立以及福建省纪委要求撤销“廉政账户”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成为社会生活中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也同样引起了理论界(主要是法学界)的重视。对于“廉政账户”有没有合理性?设立“廉政账户”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廉政账户”设立有否法律依据?是否与现代法治精神存在根本的矛盾与冲突?等等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观点和意见颇不一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由此也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场较大规模的讨论。

廉洁账户怎么交钱

(一)存入廉政账户时请注明“廉政款”,可实名、匿名或不署名,银行存款和转账凭证是礼金上交的有效证明。 (二)存入廉政账户可通过柜台存款、柜台转账、网银转账、自助柜员机转账和存款等多种方式。 1、在柜台或自助柜员机存款,无论金额多少,都无需提供 身份证 明。 2、在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行内转账,无论金额多少,只要注明“廉政款”,都无需提供身份证明。 3、从其他银行转账至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的廉政账户,自助柜员机转账:每次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一天内可多次操作,不需提供身份证明;网银转账:个人自行在相关银行网站上操作,按规定填写信息,网上转账;柜台转账,人民币5万元以下,不需提供身份证明;超过5万元,需现场出示缴款人的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 受贿罪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