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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就是报销吗的简单介绍

2025-12-16 23:11:37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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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就是报销吗,报销费太低了,医保应该是70%以上,而统筹支付只给了25%?

是的,统筹支付就是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也就是常说的医保报销。至于你这个25%,应该是你的计算方式问题,不太可能会是这个比例,通常最低报销比例应该在50%以上的,但是一般来说会有个起付线,超过起付线部分才能按比例报销,对于起付线部分是不能报销的。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按照北京的报销比例来说,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7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3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1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高支付额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不同的地方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不一样,但大部分在60-70%左右,如果对自己所在地的医保统筹支付比例有所疑惑,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者医保中心。

统筹支付就是报销吗

【法律分析】:是的。统筹支付就是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帐户支付,也就是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在药店或门诊的刷卡消费行为。用于在平时买药的时候发生的行为。有的地区统筹的部分是即时结算的不需要参保人员自己垫付有些地区是参保人自己垫付后再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 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医保统筹支付是报销吗

医保统筹支付是报销。如果参保人员所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在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范围之内的,可申请报销,即由医保统筹基金来为参保人员结算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