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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管理法律(国家对猪肉的管控)

2025-10-12 13:23:45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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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江西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促进生猪生产,规范屠宰行为,确保猪肉类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正常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2021年6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2号第四次修订,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3、正常猪宰前感官检疫合格、无任何质量缺陷,且重量合格的生猪。体重异常猪(宰后判定标准):头皮肉重量≤65kg,每头扣100元;头皮肉重量≥130g,每头扣50元。毛剥白条重量减5kg为重量依据。

4、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5、第一条 为了加强屠宰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宰杀、收购猪、牛、羊(以下统称应税牲畜)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屠宰税。

禁止母猪肉销售的规定

1、法律分析:国家规定母猪肉可以卖。如果是普通母猪肉,经过严格检验检疫合格就可以上市销售。

2、母猪肉是被禁止销售的。母猪肉营养差,无香味。更严重的是母猪肉含有危害人体的物质——免疫球蛋白,特别是产仔前的母猪含量更高。食用母猪肉易引起贫血、溶血性黄疸等疾病,一定不要食用母猪肉。

3、国家没有规定母猪肉不能上市销售,按《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经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加盖红章,有检疫合格证明)可上市销售。

4、如果是私屠滥宰进入了市场的,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处罚。未开具检疫合格证明、未加盖验讫印章或者附肉品检验合格标志的猪肉,一律不得到市场销售,一经查获,必将严厉处罚。

5、据工商有一些条例当中明确规定母猪肉和公猪肉必须要分开销售,说要注明是母猪。如果在销售猪肉的时候没有明确进行标注,导致了消费者被欺骗的,还可以要求按照欺诈处理的啊。

私宰猪肉违反什么法律

处理结果: 该餐厅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其行为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非法屠宰生猪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述非法经营活动,从而构成的犯罪。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嫌疑人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从事生猪屠宰行为,私人非法屠宰涉嫌非法经营罪。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私宰猪肉会罚款。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备案。

法律分析:违法,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非法屠宰生猪提供屠宰场所、屠宰工具、运输工具或仓储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也将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另外,加工注水猪肉、销售“无牌”猪肉的单位和个人也将受到高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