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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担保(工程担保金额比例)

2025-06-07 04:53:34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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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工程担保现状和发展趋势

工程担保行业业务众多

目前,国内工程担保行业业务主要包括工程投标担保业务、工程履约担保业务、业主支付担保业务、工程付款担保业务、工程反担保业务、工程维修担保业务等。

工程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投标担保优势在于可有效防治投标人轻率地进行投标,限制不合格的拟承包商参与竞标以及制约投标人的行为。

不过,招标担保在我国的应用情况还不是很乐观。一方面是招标人收取、退回保证金的程序比较繁琐,降低了企业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是投标担保会占用大量资金,特别是采用保证金担保的方式容易占用大量资金,减少资金收益。

工程履约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工程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常见的履约担保方式主要有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分有条件履约的履约保函和无条件的履约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出具的履约担保书等。

我国工程履约担保主要在政府采购和一些建筑工程中使用,履约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额的10%-35%。但在有些地方的有些工程项目中,该比例则达到了100%。

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目前在我国的国家性法律法规中,仅对在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进行了强制性的业主支付工程款担保的规定。

工程付款担保主要是指担保人为承包商向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建设工人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向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建设工人支付各项费用和价款,以及工资等款项的担保。从定义可知,工程付款担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建设工人的利益。工程反担保是保证人要求被保证人提交一定的价值的资产为自己提供的担保做反担保,反担保的产生主要是由担保合同的无偿属性引起的。

工程维修担保是指保证承包商在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缺陷负责维修的一种担保。工程维修担保在于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承包商加强企业内部的全面质量管理。

政策推动行业更好发展

自开展工程担保试点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适合国情的工程担保制度,增强了建筑市场主体的履约意识,丰富了建筑市场监管手段。但是,当前建筑市场仍然存在着工程防风险能力不强、履约纠纷频发、工程欠款和欠薪屡禁不止等问题,亟须通过完善工程担保应用机制加以解决。

为此,2018年7月,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目标: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和民间投资的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履约担保;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全面推行工程质量保证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到2020年,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提升30%;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实行高额履约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全部采用见索即付保函。

《指导意见》还提出了要分类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即大力推行投标担保、推行履约担保、加快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强化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应用、强化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应用、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等。

可以预见,在政策推动下,工程担保制度将逐步完善,工程担保行业也将迎来更好发展,未来前景更加明朗。

工程担保书

工程担保书 (一)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工程担保书 (二)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7.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 )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担保书 (三)

致:__________

由我公司承建的贵公司_____工程,现已竣工投入运行。对该项工程我公司给予如下质量保证:

保修范围:

一、计算机综合布线系统:

主银线:_______个

散点:_____个

办公点:_____个

共计:_____个信息点

保修期3年,竣工交验后三年内,如出现线路不通,布线材料非人为损坏,我公司提供到现场的更换服务。

网络设备:无

二、电源部分:

主银线:__________个

AP点:_____个

散点:_____个

机柜点:_____个

共计:点

保修期3年,在竣工交验后3年内,如出现线路不通,布线材料非人为损坏,我公司提供到现场的更换服务。

如因贵公司使用不当,不正规操作造成损坏,我司可协助联系厂家进行修复或更换,但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材料加工、设备、差旅等)由贵司自行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及人为因素的原因,如地震、水灾、火灾、战争及非我司人员所为等造成之损坏,不在保证范围内。

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_

什么叫工程担保?

工程保证担保涉及三方契约关系:承担保证的一方为保证人,主要包括从事保证担保业务的保证担保公司、银行、保险公司等;接受保证的一方为权利人,或称受益人、债权人;对于权利人具有某种义务的一方为被保证人,或称义务人、债务人。

建设工程合同中,当事人的一方为了避免因对方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往往要求具有合格资信的第三方为对方提供保证,即通过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保证担保,倘若被保证人不能履行其对权利人的承诺和义务,以致权利人遭受损失,则由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负债赔偿。

1、要求承包商提供的工程保证担保

(1)投标保证担保

投标保证担保是保证人保障投标人正当从事投标活动所做出的一种承诺,其有效期通常比投标书的有效期长达28天。投标保证担保金额应为标价总额的1%-2%,对于小额合同可按3%计算,在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很有可能撤回投标的情况下,投标保证担保金额可以高达5%。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书连同投标保证担保一并送交招标人。开标之后,业主应将没有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担保迅速予以退还。工程签约后,也应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担保。

投标保证担保包括两种做法:

一种做法是由专业保证担保机构提供投标保函,一旦出现下列情况,专业保证担保机构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投标保证担保金额对于业主进行赔偿: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到期之前撤销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或拒绝提供规定的履约保证担保;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签署合同。

此外还有一种做法,在投标报价之前,投标人按要求直接向业主交纳投标保证金,以此保证一旦中标,将履行签约承包工程。如果投标人行为构成违约,业主将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由于这种做法只有业主、承包商双方当事人,并不涉及第三方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因此不能视为一种严格意义的投标保证担保。

投标保证担保的意义在于:承包商要想参与投标,事先必须取得投标保证担保。一方面,由于撤回投标必须承担损失,因此通过投标保证担保,可以促使投标人认真对待投标报价,这样就有效防止了轻率进行投标;另一方面,保证人在为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担保之前,必须严格审查资信状况,否则将不会为其提供投标保证担保,这样就限制或排除了不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投标活动。

(2)履约保证担保

履约保证担保是保证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做出的一种承诺,其有效期通常应截止到承包商完成了工程施工和缺陷修复之日。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之后,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书,连同履约保证担保一并送交业主,然后与业主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当承包商正常完成合同后,业主应将履约保证担保退还给承包商。履约保证包括以下做法:

一种做法是由银行提供履约保函,该保函一般为无条件的(“见索即付”)保函,一旦承包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银行要按照业主的索赔要求,在履约保证金额内对业主进行赔偿。

另一种做法是,由专业工程保证担保公司提供履约保函,保证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并非由于业主或不可抗力原因,承包商中途毁约,专业工程保证担保公司将对业主因此蒙受的损失在履约保证金额内进行补偿。专业工程保证担保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一般为有条件的保函,即在业主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承包商违约的证明,经保证担保公司核实才承担保证责任。这对于较为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来说是较为公正和适用的。同时,保证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强调首先是保证履约,其次才是赔偿。这体现了建立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宗旨和要求。一旦发生违约事件,专业工程保证担保公司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以使其继续完成合同;专业工程保证担保公司也可以接受该工程,并经业主同意寻找其他的承包商来完成工程建设;专业工程保证担保公司还可以与业主协商重新招标,由新的承包商负责完成合同的剩余部分。业主只按原合同支付工程款,专业工程保证担保公司将承担最后工程造价与原始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如果上述解决方案业主均不满意,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可按履约保证担保金额对业主进行赔偿。

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价格的10%-25%,采用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ICE和FIDIC的合同条件,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价格的10%,世界银行项目对于履约保证担保金额通常定为合同价格的25%-35%,美国联邦政府工程则规定履约保证担保金额必须为合同价格的100%。

履约保证担保是工程保证担保中最重要的形式,也是工程保证担保金额最大的一项保证担保,其他的保证担保形式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是对履约保证担保的补充。通过履约保证担保,充分保障了业主依照合同条件完成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同时迫使承包必须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合同的签约和执行。

(3)付款保证担保

业主通常会要求承包商提供付款保证担保。付款保证担保是保证人为承包商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将依照工程进度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分包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费用的担保形式。付款保证担保有时附于履约保证担保之内,也可通过专门文件进行规定。如果缺少付款保证担保,一旦承包商没有正常付款,债权人有权进行诉讼,致使业主的工程及其财产受到法院的扣押。通过实行付款保证担保,使得业主避免了法律纠纷和管理负担。

(4)保修保证担保

保修保证担保也称质量保证担保,是保证人为承包商提供的、保证在工程保修期(国际上称为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负责维修的担保形式。保修保证担保可以包含在履约保证担保之内,这时履约保证担保有效期要相应地延长到承包商完成了所有的缺陷修复;保修保证担保也可以单独出具保函,并在工程完成后以此来替换履约保证担保,这时保修保证担保有效期与工程质量保修期相等。保修保证担保的保证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价格的5%。

实行保修保证担保,对于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对于促进承包商加强企业内部的全面质量管理,尽量避免质量缺陷的出现,同样具有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

(5)预付款保证担保

业主往往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以供承包商周转使用。为了保证承包商将这笔款项用于工程项目建设,防止承包商挪作他用、携款潜逃或宣布破产,需要保证人为承包商提供同等数额的预付款保证担保。随着业主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价款并逐步扣回预付款,预付款保证担保责任随之逐步降低直至最终消失。预付款保证担保金额一般为工程合同价格的10%-30%。

(6)差额保证担保

如果某项工程招标设有标底,通常在中标价格低于标底超出10%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按此中标价格不至于造成工程质量的降低,业主往往要求承保商通过保证人对于标底与中标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提供担保。当采取合理最低价评标原则时,实行担保差额保证,尤其更能显现出其重要作用。

2、要求业主提供的工程保证担保

要求业主提供的保证担保主要是业主支付保证担保。业主支付保证担保是指业主通过保证人为其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业主将会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如期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商。如果业主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将由保证人代向承包商履行支付责任。

3、反担保

由于保证担保金额很高,而收取的保证担保费一般不足保证担保金额的5%,因此保证人承担的风险是相当大的。被保证人对保证人为其向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赔偿,均承担对于保证人的返还义务。保证人为了防止向权利人赔付后,又不能从被保证人里获得补偿,可以要求被保证人以其自有资产、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或通过其他保证人等提交反担保,作为保证人出具保证的前提条件。一旦出现代为赔付的情况,保证人可以通过反担保追偿因提供保证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不论要求承包商通过保证人提供的工程保证担保,还是要求业主通过保证人提交的工程保证担保,都存在承包商或业主进一步向保证人提交反担保的问题。没有反担保,就没有违约成本的制约,因此,提交反担保是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

综上所述,国际上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主要包括:要求承包商提供的投标、履约、预付款、保修等保证担保,要求业主提供的业主支付保证担保,承包商和业主都应进一步向保证人提供的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