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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怎么做会计分录)

2025-08-03 17:52:04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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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岗位津贴是什么

岗位津贴是指对特殊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的额外劳动消耗和额外生活费用支出的补偿形式。劳动条件和岗位的不同,劳动者在相同时间内所付出的体力和脑力往往是不同的,支出的生活费用也有差别。

岗位津贴可以对那些在特别繁重、艰苦、有损健康等条件下从事劳动的劳动者的额外劳动消耗和额外生活费用支出进行补偿,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证劳动力的正常再生产。根据生产性质和劳动条件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津贴项目。

岗位津贴的分类

津贴的名目很多,从津贴的管理层次区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或地区、部门统一制定的津贴、补贴;另一类是企业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建立的津贴,一般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企业自建的津贴,一般在企业留利的奖励基金或效益工资中开支。

公共服务类岗位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一)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一定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一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二)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贴,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 第三条 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招用符合条件城乡劳动者的资金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规定

 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为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按区人社局当年公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对公益性岗位吸纳的“4050”人员、低保人员、“双零”家庭人员,在享受两项补贴期满后,可相应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指南: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

1、补贴对象及期限

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1)城镇“4050”人员(申报时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

(2)城镇低保人员;

(3)“双零”家庭人员;

(4)城镇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5)城镇残疾人员;

(6)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正在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申报时女年满35周岁,男年满45周岁)。

对公益性岗位吸纳的“4050”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双零”家庭人员,在享受两项补贴期满后,可相应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2、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公益性岗位为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计算,其中医疗保险不含每月医疗救助金5元,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承担。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

事业单位的岗位津贴包括哪些

1、事业单位的岗位补贴

事业单位岗位补贴主要包括:职务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通信费、高温补贴、独生子女、副食补贴等,这类补贴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补贴是国家规定的,有的是各省各行业单独规定的,还有的是各单位自己制定的,主要是因为资金和政策的规定,所以这方面的补贴也会有所不同。

2、事业单位的岗位津贴

事业单位岗位津贴主要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顾名思义就是对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因为我国各地区发展差异比较大,各地的地理条件以及社会发展不同,所以会有一些地区比较落后,条件也比较艰苦,对于在这种地方生活工作的工作人员会给与一定的补贴,这个补贴会根据地区发展的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特殊岗位津贴是指对特殊岗位人员的一种补贴,这类岗位主要是包括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这类岗位的津贴国家会统一规定,实施。

事业单位的岗位津贴包括哪些

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限和标准?

(1)补贴年限招用以下人员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1)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的本市城乡“4050”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2)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本市分流职工;

3)未实行就业失业管理的绿化隔离建设、资源枯竭、矿山关闭或保护性限制等农村就业困难地区,且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

4)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生态涵养区户籍农村劳动力;

5)在本市乡镇(涉农街道)新注册且经营的企业,注册之日起2年内招用的本区农业户籍转移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

招用以下人员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①本市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②转移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

③应届高校毕业生。

注:补贴对象出现退休、死亡等情况的,可根据用人单位与其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1)岗位补贴:每人每年8000元。

2)社会保险补贴:自2021年7月起,社会保险补贴以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最低缴费标准予以补贴,比例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6%,基本医疗保险补贴9%,失业保险补贴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