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期法律(法定供暖期)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 1、关于供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 2、国家规定什么时候供暖
- 3、有关供暖的法律
关于供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法律依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热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热价定价机关)制定。
2、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 规定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中断供热系统供暖以达到拆迁、征用等目的。
3、民法典对供暖有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采暖的用户有向供热方交纳供暖费的义务,逾期不交,承担违约责任。
4、本次《民法典(草案)》修定,为健全格式条款规章制度,还要求了电、水、气、供热供货人及其公共性托运人对广大群众的强制性意思自治责任。取暖费在法律上是无相关限定的,只有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限定有说明的。
5、1 微信缴费 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25日 登录微信→“我”→“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荣成市供热有限公司取暖费”→“输入客户编号”,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6、关于供热的经济性与政策性供暖作为一项公共服务性社会公益事业,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需求,近年来,相当一部分热力用户严重拖欠采暖费,已经成为北方地区冬季供暖的主要问题。

国家规定什么时候供暖
1、国家规定供暖时间是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每一个省市的供暖时间是不同的,应根据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当地政府的规定来决定,而且南方是没有采暖期的,只有北方才会有供暖气。具体的供暖时间应以当地的情况为准。
2、国家规定供暖时间是从头年的11月开始,到第二年的3月份,不过由于各个地区的不同,供暖时间也是不同的。要是遇到剧烈降温或其它极端的天气,那么供暖的时间将会提前,且物业或暖气公司都会有相应的通知。
3、北方法定供暖时间一般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15日停止,共4个月。不过各地区会根据自身情况有所调整。
有关供暖的法律
1、法律依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热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热价定价机关)制定。
2、民法典对供暖有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采暖的用户有向供热方交纳供暖费的义务,逾期不交,承担违约责任。
3、亲亲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亲 以下是供暖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 规定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C,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中断供热系统供暖以达到拆迁、征用等目的。



电话:18514096078
蒙ICP备202300351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