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怎么处罚(新规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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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怎样处罚
一、驾驶准驾车型不符合受到什么处罚
1、驾驶准驾车型不符合受到以下处罚: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扣12分;
(2)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驾驶人员要被依法拘留15日以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分为哪几种
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分为以下:
1、大型客车;
2、牵引车;
3、城市公交车;
4、中型客车;
5、大型货车;
6、小型汽车;
7、小型自动挡汽车;
8、低速载货汽车;
9、三轮汽车;
10、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11、普通三轮摩托车。
准驾车型不符怎样处罚2022?
如果驾驶证与车辆类型不一致,则不允许驾驶员驾驶。处罚如下:1.罚款200-2000元;2.得12分;3.也可被拘留不超过15天;4.如果驾驶证在实习期内,则应取消实习期内的驾驶证;5.如果驾照为B级或以上,则应在学习第一个考试科目后30天内办理降级手续。
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怎么处罚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一次性扣12分,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严重者吊销驾照,如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准驾车型不符怎样处罚
驾驶证与所开车型不符即准驾不符,处罚如下:一次记9分,还可以并处15天以下拘留。如果驾驶证在 实习期 ,实习期驾照注销作废。如果是B及以上驾照,在学习考试科目一后30天内办理降级手续。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属于 无证驾驶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怎么处罚?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扣12分,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规定: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应当明确:不管是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还是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两种行为都是违法的。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新交规准驾车型不符怎样处罚
法律分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扣12分,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新交规 驾驶证扣分 细则》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