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怎么判刑(人贩子怎么判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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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人贩子可以判死刑吗
- 2、打伤人贩子应该怎么样判刑
- 3、人贩子怎么判刑?
- 4、人贩子怎么判刑
人贩子可以判死刑吗
【法律分析】
买卖人口也就是俗称的人贩子,这在法律上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贩卖人口在刑法中的罪名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并不是没有死刑,而是没有达到死刑的量刑标准,达到时会判处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有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等这些情形的是可以处死刑。在刑法的规定中对于人贩子是可以判死刑的,但是需要达到判死刑的标准。人贩子的量刑和其他犯罪不一样,很难说去定这样一个标准,因为人贩子手中有那些被拐卖的孩子,如果量刑从坐牢变成了死刑,那么人贩子就会鱼死网破。只会更加铤而走险,反正拐卖一个也是死,拐卖很多个也是死,那么干嘛不多拐卖一些呢。所以,反而会激起这种心理,使得被拐卖的儿童越来越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打伤人贩子应该怎么样判刑
人贩子固然可恨,但他的的人生权利受法律保护。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即现场逮住的人贩子为了逃脱,有危及其他人生命安全的的特定情况下,打伤人贩子,依法可以减轻或免于处罚;假想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即人贩子没有反抗的情况下,打伤人贩子,必须依据伤害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以一则案例作为说明,2012年有这么一个案子,黄某孙子被李某带离黄某家欲进行拐卖,黄某四处寻找下找到了李某并将他拦下,李某承认拐卖事实,黄某因愤怒对李某进行了殴打,李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而该案最后的结果是黄某被判刑八年,并赔偿人民币五万余元。从这则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即使人贩子再可恶,只要他是我国公民,他的生命安全就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害。所以,如果是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打伤人贩子,依然要负法律责任。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是可以依法减轻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人贩子怎么判刑?
人贩子要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
扩展资料: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被害妇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
至于本罪所引起的被害人家庭妻离子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是本罪的危害后果,而非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妇女、儿童。“妇女”指14周岁以上的女性。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这里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拐卖妇女儿童罪
人贩子怎么判刑
人贩子判刑如下:
1、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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