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怎么使用(退休后医保卡怎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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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医保卡的使用方法是怎样的?
- 2、医保卡怎么用
- 3、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方法
- 4、医保卡怎么使用?
- 5、医保卡怎么使用
医保卡的使用方法是怎样的?
1、首先,医保卡有三个作用,一是看门诊用来刷卡付费,二是药店买药,三是住院时出示有医保,然后住院费用自动划走(除去自付的部分,报销80%); 2、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个人帐户),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统筹帐户)。 3、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 4、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人亲属于X日内(各地各医院的时间期限不一样的)到指定地点(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5、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医保卡怎么用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在60%-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3)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4)最后,请保存全国劳动保障电话:12333。在使用医保卡时,有任何疑问,均可致电。
法律依据: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其他参保人员。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许可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准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的医疗机构。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资格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准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的药品零售企业。
第三十三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从职工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的医疗费用,每月向指定的区、县医保办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对属于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记帐医疗费用,每月向指定的区、县医保办结算。
职工对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所发生的可由统筹基金、附加基金或者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凭其医疗保险凭证向指定的区、县医保办结算。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员须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的《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就医。
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方法
天天气最是多变,我的感冒说来就来,本着轻伤不下火线,小病不上医院的原则,我拿着社保卡就去楼下的药店了。买感冒药的时候一时兴起想买个眼药水,药店医生说不能刷医保卡,要付现金,就顺便让医生跟我科普了下医保卡的用途,发现这医保卡用起来可是大有讲究的。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方法的知识,欢迎阅读。
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方法
相信很多人都有医保卡,也有用来看个病报销啊偶尔买点药什么的,但是要说完全了解的还真没几个,这在使用过程中一不留意就吃了亏。
首先,医保卡有3个作用:
一是看门诊用来刷卡付费。一般十来块的门诊刷了卡之后就才几块钱(各地区社保规定不尽相同,如果好奇,可以网站咨询业可以去社保中心等咨询);
二是药店买药。这个药得是在医保范围内的,不是什么药都能买到,当然你如果不是特别要求某牌子的话,大多数药都是有的;
三是住院时报销。出示有医保卡,然后住院费用自动划走,除去自付的部分,按照报销比例。
正常情况下
如果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好办,只要把卡交给医院,就可以安心治疗了。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
如果看门诊呢?那就要用卡内余额支付门诊费用,倘若卡内余额全部用完怎么办?自掏腰包呗,不错。可是当我们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百分之六十。(这里的1200,数字不一定是对的,医保政策是结合实际情况来制订的,各个地区会有些差别) 在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个手续万万不能省略!否则的话即便你花了万儿八千的,对不起,一分钱的报销也没有,全部自费! 这点网上也传了挺多的,但是实际情况是要看当地的社保规定的,并不是强制执行的。当然政策在不断更新中,所以在不是很急的情况下,建议大家还是先问清楚,可以省掉很多麻烦。
医保卡借给他人后果很严重还记得年前的新闻吗?
女儿用父亲的社保卡给母亲买药,母女竟都被判刑…… 所以,切记啊,医保卡千万不能外借,滥用也不行。基本医疗必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医保卡只能由持卡人别人使用,不得出租或转借。哪些医保能报销,哪些不能报销?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 营养 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 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 护理 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4)膳食费;(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报销比例如何?
由于各地规定不同,本文以北京为例进行说明。
注意:随着时间、政策的改变,这些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在你有大用的时候,请查询相关机构,确保之后再行使用。
医保卡怎么使用?
医保卡是指购买医疗保险后拿到的一张医疗保险卡,该卡正面一般是写有某某银行和卡号,属于社会保障。背面一般是投保人的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医保卡里的钱是根据你缴纳的保险费按比例划到卡里,其实就是自己交进去的钱。下面说一下如何使用医保卡。
1、持有医保卡的人员在定点医院看病时,不住院的情况下可凭医保卡直接在POS机上刷卡使用,即支付诊疗费、药费等。注意要在医保指定的窗口办理,医保卡不能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如果医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可以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即已经报销了一部分)。具体报销比例各个地方不一样。一般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例如花一万报销比例大约在55%-65%之间。
3、在一般的医保指定药店,我们买药时可以用医保卡直接刷卡支付就可以了。但要保证医保卡里有足够的钱,如果钱不够要自己再把钱补上。
4、医保卡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使用是实名制的,因此只有本人才可以使用,他人不能借用。同样的如果你用别人的医保卡,也是不能使用。
5、新办理的医保卡需要等资金到位才可以使用。因此要查好医保卡余额再使用。每个月医保卡里最低是40元左右,如果缴纳医疗保险费越高,每月卡里钱越多。
医保卡怎么使用
医保卡的使用方法具体如下:
1、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