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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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医保异地就医怎么办理
- 2、如何异地就医
- 3、异地就医怎么办理
- 4、异地就医政策
- 5、怎么办异地就医手续
医保异地就医怎么办理
医保异地就医办理流程为:
1、需先行备案,可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或在网上备案,比如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可备案。若未提前备案,因急症在异地就医住院,可联系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备案。
2、备案成功后,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等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结算,若因故无法结算,可携带好相关资料,比如住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等,回到参保地后再到医保服务中心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在就医之前,先到当地的医保办公室问清楚,自己是否可以到选定的医院就医。另外,有的大医院还分为东院、西院以及各分院等,而各医院的医疗发票有时不一样,也需要提前咨询清楚。
各地的医保报销所需资料可能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地方报销需要复印医嘱,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因此,就医之前还要向当地医保办公室问清楚,报销时需要哪些资料,最好列一个清单。
如果需要住院,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千万不能因为图方便、托熟人而不挂门诊号,没有让医生填写门诊病历卡,就直接办理住院手续,这样就会因为缺少门诊病历卡而不能报销。即便再回去补办,又因为日期对不上了,补办也会很困难。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异地就医
如何异地就医
法律分析:从流程和环节来看,为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程主要通过两个途径结算:一是通过国家结算系统自动完成,二是通过国家各级经办机构之间后台来操作完成。
群众需要参与和重点把握的环节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十个字: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现在人社部已经发布政策:
1、取消所有需要就医地提供证明和盖章的程序,包括需要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盖章。
2、简化参保地对转诊备案人员的审批盖章程序。原则上由参保地经办机构确定的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跨省转诊住院证明,并可由参保人或医疗机构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参保地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办理转诊备案不再审批盖章。
3、参保地经办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的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按规定选择就医地市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异地就医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异地就医办理手续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社会保险保障卡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
3、选择异地就医的结算方式;
4、可选择直接刷卡结算或者先自行垫付后报销;
5、选择异地就医的定点医院,可选择2到3家医院;
6、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审核参保人信息;
7、将参保人的信息上传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一般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方式如下:如果报销发生住院时,首先需要报告当地医保局备案,然后出院时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明细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等证件材料到当地医保局办理即可。
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异地就医政策
异地就医政策如下:
1、在符合转诊规定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共同印发通知明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方便快捷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安装。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怎么办异地就医手续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申报程序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
拓展资料:出院或诊断证明,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重“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不方便。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