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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公积金(许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025-10-07 15:11:20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许昌的公积金公式是怎么算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是5%到12%之间,个人的缴存比例与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当保持一致。

如果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缴费基数为5000元的话个人公积金应该缴纳250元,若是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12%,缴费基数仍是5000的话,个人公积金应该交600元。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多少,取决于公司给职工确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工资5000每月的公积金缴费在400到1200元之间,是比较正常的。

许昌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许昌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许昌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市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告知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的,签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材料》转受托银行;许昌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许昌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1

一、申请条件: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信用良好;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三个月(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财政供给单位新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安置的军转干部,不受缴存期限限制,只要登记开户缴存即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4、申请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两个月;

5、购买的新建商品自住房,所在楼盘项目已在公积金管理部登记备案;

6、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二手自住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建造自住房,自筹资金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0%;

7、能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8、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2、借款人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4、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配偶为异地缴存职工的也须出具);

5、借款人I类银行卡;

6、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的.,提交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凭证;

7、购买二手自住房的,提交购房合同或协议、税收缴款书(契税)及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

8、建造自住房的,提交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建房合同及工程预决算书、自筹资金支付凭证;

9、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许昌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

据悉,为了满足群众期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个人住房消费,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5月份推出了新的公积金贷款惠民新政。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更宽。

一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职工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物业管理费缴费凭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职工可凭五年内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维修基金缴费凭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照房屋维修基金实际支出全额提取。

三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房基本装修费用。职工可凭五年内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或购房收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的,还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贷款条件进一步放宽。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同时,为提高职工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贷能力核定,由月还款额(含各类商业贷款)不超过借款人夫妻双方月收入60%调整为70%。针对许昌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财政供给单位新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安置的军转干部,放宽贷款条件,可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限制,只要登记开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下一步,中心将加强对新政宣传力度,尽快释放新政政策效应。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吃透政策,提高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确保新政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许昌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3

许昌住房公积金 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提供贷款相关资料向市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材料》,市管理中心受理;

(二)资格审核:

市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告知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的,签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材料》转受托银行;

(三)银行办理:

受托银行依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材料》及住房贷款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各项贷款手续办妥后,向市管理中心报送《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资金核准申请书》并附经受托银行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四)贷款发放:

市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资金核准申请书》核审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市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立的指定放贷账户内;

受托银行收到贷款资金后,应在24小时内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房屋承建方在受托银行开立的账户内。

许昌缴纳公积金商丘可以贷款吗

许昌缴纳的公积金不可以在商丘贷款。根据许昌住房公积金的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新建商品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二手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建造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

新建商品自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自住房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30年,自建住房最长年限不超过10年。

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内容参考 许昌住房公积金——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业务服务指引

2022许昌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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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许昌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合计组成。2022许昌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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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

我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且为整数。

申请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

2、单位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单位缴存登记;

3、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4、单位新录用的职工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 :单位申请→管理部受理→办理单位缴存登记及个人账户设立业务。

2、网上办理 :开通单位网厅后,单位经办人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自助办理。

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进“一网通办”有关要求,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原则上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办理。未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业务的缴存单位请尽快开通单位网厅,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已开通单位网厅业务的缴存单位,可直接通过单位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性强,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如实核定职工工资总额,在规定的上限、下限范围内确定缴存基数,按时完成调整工作。在调整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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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

许昌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许昌市城镇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 为70132元(月平均工资5844元)

许昌市缴存单位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上限 为17532元

下限 为2021年度许昌市人社部门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区、长葛市2000元,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1800元。

许昌市 自主缴存者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上限 为5844元,下限为3506元。

时间安排和调整范围

2022年7月1日—8月31日 ,对许昌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合计组成。

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参加工作或新调入当月工资总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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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连续缴存六个月就能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经受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由住房资金管理(分)审批。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在湖州居住,具有有效合法身份;

2、借款人信誉良好;

3、工作比较稳定,收入来源也比较靠谱,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7、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怎样查询

许昌 住房公积金 查询百度搜索许昌公积金管理中心,进入公积金查询网站;然后找到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用户;根据要求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等信息;登录后进入查询界面,可以查询基本信息、缴存明细、贷款信息、职工对帐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许昌公积金提取条件

许昌公积金提取条件

许昌公积金提取条件,许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拿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配偶和父母子女符合提取的,另须提供材料,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许昌公积金提取条件。

许昌公积金提取条件1

许昌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普通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房);

(二)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

(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自住房;

(四)退休或工作调出我市;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半年;

(七)出境定居;

(八)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九)在职期间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十一)因地震、水灾、火灾等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十二)政策法规、公积金管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情形。

提取流程

1、临柜办理:职工申请→管理部受理→管理部复核→提取支付。

2、网上办理:注册并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选择并填写相关内容,提交业务→获取并填写验证码→提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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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

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的,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对于职工使用许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如果购房合同约定提取使用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提取金额;如果购房合同未约定提取使用公积金的,应以偿还自住房贷款方式提取。

公积金提取基本资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的银行储蓄卡(折);

(三)申请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四)申请人为职工父母或子女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申明具结保证书);

(五)申请人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单位审批盖章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如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不同的提取用途等,申请人还应分别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办理流程:

1、注册并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

2、选择并填写相关内容,提交业务;

3、获取并填写验证码并提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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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