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金(生育保险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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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怎么算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
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好像是7300 多一个月,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医疗补贴)。
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
拓展资料:
生育保险亮点
亮点一:女职工生孩子不再自己缴费
女职工生孩子费用由谁出?依据规定,生育保险以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6‰。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亮点二:缴纳保险费次月即可受益
女工何时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依据规定,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两项保险费同时缴费,在不欠费的情况下,从次月起参保单位职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可见,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话,明年2月份起,沈阳市就会有妇女享受此项待遇了。
亮点三:津贴费用全方位呵护产妇
女职工可以报销分娩期间的检查费、药费吗?依据规定,参保女职工享受的权益为,在生育、流产、引产等情况下,根据妊娠时间长短,分别计发15天至3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此外,参保女职工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范围包括从妊娠到分娩期间发生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剖宫产手术费、分娩住院费和药费等诊疗项目。其中,正常产的限额标准为2300元,难产及剖宫产的限额标准为3200元。可见,生育险并非单纯的产妇生产费来源,而是一项全方位呵护产妇的保险。
亮点四:妻子生娃丈夫可带薪休假
缴纳生育险后不仅生育女职工自身受益,丈夫也可以休产假!依据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按15天(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日×15日)计发护理假工资。以今年沈阳市的月平均工资1152元计算的话,妻子生娃,丈夫不单可以陪护半个月,还可以得到572元的护理假工资。
亮点五:有无女职工用人单位必须缴费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女工过多会导致缴纳费用过高而歧视女职工,那么没有女工的用人单位是不是就可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了?
生育保险金怎么计算
生育保险金=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假天数。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金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根据《社会保险法》,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拓展资料】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及时给予生育妇女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状况确定。
建立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育状态的劳动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因繁衍后代而产生的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 生育保险金包括哪些?
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 生育保险金包括哪些?下面同我来看看。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符合生育保险享受要求,可享生育保险待遇;本人未就业,配偶按要求缴纳生育保险者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金额=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30*实际产假天数+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生育医疗费则包含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法规的其他相关费用。
生育保险金领取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金领取要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金怎么计算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金怎么计算
生育保险金又叫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参保单位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个人参保缴费的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与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帐管理。企业无论有无女职工,均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女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生育保险金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两项。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范围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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