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加点(加班加点赶进度 保质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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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加班加点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每天加班最多不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正常加班按1.5计算工资,双休加班按2倍。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劳动法加班加点的规定是什么
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的时间。加班加点又统称为延长工作时间。为 保证劳动者 休息权的实现, 劳动法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1.一般情况下加班加点的规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41条的限制。劳动法规定在下述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41条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或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等。
加班和加点的区别
加班是指职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 生产或工作。加班加点的区别 在于加点是指职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 间以外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班与加点,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明显的 区别。加班与加点的区别在于:(1)加班时间是特定的,仅限于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加班; 加点时间是任意的,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在任何工作日加点。(2) 加班有的予以补休(公休假日加班,一般予以补休),有的不 予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予补休);加点则不予补休。(3)加班的工资报酬高于加点的工资报酬。例如,法定节假曰加 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加点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的工资报酬。
为什么要加班加点呢?
无论多少月薪,都不应该是无条件加班的理由!
首先,5天8小时的工作制度是劳动法Q规定的,即使有些特殊的岗位需要,也需要在40小时工时的前提下灵活安排,并且需要申请,得到劳动部门的审批才可以执行。在这之外的加班,公司是需要额外支付薪水的,并且加班薪资是你基本薪资的1.5-3倍不等(工作日周末法定假日都不同)。
其次,大家可能觉得加班是普遍现象,你不加还有别人加,如果不加班可能被认为你不够勤奋努力不够敬业。注意,这些都是偷换概念!最简单的,大家都知道工作时间长不等于产出价值高!还有敬业不敬业也不能简单用你在公司的工作时长来说明。等等吧。
还有,每个人人生价值和意义是什么呢?难道只是工作吗?天天加班的伙伴可以算算自己有多少时间可以陪陪父母、爱人和孩子?可以跟朋友聚聚?有多少单身的孩子,甚至都没有时间去好好谈一场恋爱,去旅个游、参加个活动、拓展下圈子,多认识几个人。
国家对加班加点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对加班加点或曰延长工作时间作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法》之所以对延长工作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是因为延长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用于劳动者进行额外劳动的工作时间。由于延长工作时间直接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必须进行限制。《劳动法》的规定从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角度,规定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每日的法定限度和每月的最长限度。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随意确定,而是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还必须把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限定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具体说来,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一,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紧急生产任务,如果不如期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势必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劳动者的收入,在这种紧急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免出现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 其二,必须与工会协商。工会是劳动者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工会有权过问及提出建议和要求。用人单位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把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人数、时间长短等向工会说明,以征得工会的同意。如果工会认为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充分,就可以同意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工会认为延长工作时间的要求理由不充分,也可以不同意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会不同意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行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其三,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是行使劳动权利的主体,是否延长工作时间,应当由劳动者自己决定。用人单位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必然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不同意的,则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即企业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延长其工作时间。其四,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即在工会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可见,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以上的,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应当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而且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个月延长工作时间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