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截止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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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增值税留抵退税通俗理解
- 2、留抵退税是什么意思
- 3、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什么意思
- 4、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
增值税留抵退税通俗理解
留抵退税,是属于一个经济术语,学名叫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意思就是对现在还不能够抵扣、留着将来才能够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简单来说,留抵税额就是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会出现的。留抵退税就是将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是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指的是按照销售额与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指的是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因此,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就会形成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是属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实施留抵退税政策,有助于缓解部分地区企业的资金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同时促进了技术装备升级,可以更有效地激发市场活力,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留抵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退合一”功能办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只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退合一”模块即可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增量期末留抵退税申请。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主要是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投资期间没有收入等。此外,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也会形成留抵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
增值税留抵退税基本条件
2022年留抵退税新政延续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基本退税条件,即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这里需要说明三个问题:
第一,这四项条件对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同样适用;
第二,这四项条件对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样适用;
第三,新政出台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即老政策继续实施,相较于新政策,老政策除需同时符合这四项条件外,仍需要满足“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要求。
存量留抵税额,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前纳税人形成的留抵税额。在确定存量留抵税额时,以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为标准值。如果纳税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以2019年3月底数为存量留抵税额。
拓展资料:纳入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的扣税凭证中,增加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和纳入进项抵扣凭证范围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公式的分子,且这一调整也同样适用于继续实施的老政策。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