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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证明(精神病证明怎么开证明)

2025-08-13 06:42:12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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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证明自己是精神病?

精神病指的是人的精神方面表现出有诊断意义的问题,特征是认知、情绪、行为等方面的改变,伴有痛苦的体验或者是功能的损害。

大众所指的精神病多为重症精神病,比如精神分裂症,严重的智力障碍,这些患者精神症状明显,行为言语古怪,即使没有学过医,也能看出异常所在。

现代的精神卫生的概念,精神疾病还包括了轻型的精神障碍,比如焦虑症,强迫症等,这一部分的人在表面上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异常,有的甚至还担任比较重要的工作,但是他们有痛苦的体验和自觉的症状。

精神病的诊断还是需要专科的医生通过与病人的交谈,问病史做病历,然后排除其他相关的疾病,才能做出正确的诊断。

医院开的精神病证明可以在法律上当证据吗

精神病医院开出的精神分裂症证明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是有个前提是时间问题,比如说三年前的证明拿到三年后来证明,法官不一定会采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精神卫生志愿服务,捐助精神卫生事业,兴建精神卫生公益设施。

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怎样开具精神病证明

需要去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如果是精神病,就会开据相关证明。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条 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的为限。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执行。当事人、代理人、辨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并委托鉴订。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准备病人之前的病历以及疾病控制机构开出的疾病证明,到鉴定中心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并按鉴定中心安排时间通知当事人前来鉴定。

3、正规司法鉴定中心不受理由个人提出的鉴定申请。

4、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证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鉴定中心公章生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怎样开具精神病证明?

需要去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如果是精神病,就会开据相关证明。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条 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的为限。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执行。当事人、代理人、辨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并委托鉴订。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准备病人之前的病历以及疾病控制机构开出的疾病证明,到鉴定中心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并按鉴定中心安排时间通知当事人前来鉴定。

3、正规司法鉴定中心不受理由个人提出的鉴定申请。

4、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证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鉴定中心公章生效。

扩展资料:

如果精神病患者的伤害行为构成犯罪,则需视情况而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依然要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两种责任同时存在,则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能消除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精神病患者对他人造成伤害并构成犯罪,除其个人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其监护人也需承担民事部分责任。

参考资料:新华网-精神病患者

办理精神病证明的流程是怎样的?

流程如下:

1、宣告申请

2、司法鉴定

3、指定监护人

4、撤销申请

具体流程:

1、宣告申请:精神病人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与精神病人存在民事关系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司法鉴定: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可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

3、指定监护人:在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同时,法院可根据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就是说,指定监护人并非这类案件的必经程序,只在利害关系人有申请时法院才能指定监护人。

4、撤销申请: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其监护人有权申请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在原判决撤销前,被宣告人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人的,按照法理当然也就不能在没有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参加诉讼活动。但监护人可能出于特定原因不行使撤销申请权,使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此,从保护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利益出发,法律给无民事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人开了“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