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暂住证(上海暂住证的积分是怎么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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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在上海工作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上海居住证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上海6个月以上住所证明;
①居住自购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
②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单位集体宿舍,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④居住亲戚朋友家,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来沪就业合同;
5、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上);
6、个人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社保证明;
7、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提供结婚证及认定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来沪就读、进修提供上海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上海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上海办暂住证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上海申领暂住证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2、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3、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承租的房屋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上海办理暂住证需要的手续如下: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回执。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的流程:1、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主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4、劳改或劳教人员因保外就医、请假回家暂住的,须有本人持劳改、劳教场所的证明,在到达居住地24小时之内,向居住地派出所(警察署)申报暂住登记。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上海暂住证怎么办?
办理条件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即可办理上海居住证!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2018上海居住证最全办理攻略
上海暂住证如何办理
上海暂住证办理流程如下: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办材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签字,核对材料。居住证办理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一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收原件或复印件,提供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信息制作居住证以及办理签注的无需提交、审核本回执)。
3、满半年以上的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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