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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证明(户籍证明可以异地开吗)

2025-12-27 14:54:12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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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集体户口证明怎么开

开具集体户口证明的流程如下:

1、先到单位借出户口单页;

2、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拿着户口单页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个别地方直接在户口单页复印件上盖章,同样具有户籍证明效用。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户籍证明是什么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工作规范(试行)》第六条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以下户籍证明:

(一)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项信息变更更正前的信息;

(二)曾经同户人员间有记载的家庭关系;

(三)户口注销情况;

(四)户口迁移情况;

(五)户口性质情况;

(六)未落户证明;

(七)银行实行实名制后,储蓄存折姓名与现居民身份证不符要求出具统一规定身份证明的。无工作单位的应由社区居(村)委会出具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证明;

(八)公证、外事部门要求证明亲属关系、出生地和曾居住地等,依据内部户口信息档案资料记载;

(九)居民身份证号码升位、重错号及制作二代身份证;

(十)辖区内登记、发证一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

(十一)人在户不在的人户分离人员(派出所只负责出具在本辖区居住期间现实表现的相关证明)。

户籍证明怎么开

户籍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带好相关的资料;

2、携带好本人的户口簿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3、资料核实完毕后,提出申请,让派出所开具证明;

4、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一般一个月的有效期,过期作废。办理户籍证明不收费,只需到户籍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