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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身份证(如何办理身份证未成年)

2025-08-13 15:32:40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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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办理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如何在网上办理身份证

【法律分析】

(1)网上预约。申请人首先登录二代证网上预约平台,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网上预约办理登记表》。

(2)公安局审核信息。公安局对网上预约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安机关将在预约平台上通知预约人,确认办理时间和地点。

(3)预约人接到公安机关网上通知后,按预约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申领人在外地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身份证,并交纳制证工本费。

(4)证件制作。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制证信息上报省厅制证中心制证。

(5)证件领取。证件的领取必须由身份证申请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取证凭证到受理公安机关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如何办理身份证

一、申领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人像采集标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三、收费标准:第二代居民身份初次申领或到期换领,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遗失补领,工本费40元。

四、发证期限: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

身份证如何网上办理?

一、身份证网上如何进行办理

(1)网上预约。申请人首先登录二代证网上预约平台,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网上预约办理登记表》。

(2)公安局审核信息。公安局对网上预约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安机关将在预约平台上通知预约人,确认办理时间和地点。

(3)预约人接到公安机关网上通知后,按预约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申领人在外地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身份证,并交纳制证工本费。

(4)证件制作。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制证信息上报省厅制证中心制证。

(5)证件领取。证件的领取必须由身份证申请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取证凭证到受理公安机关领取。

办理身份证的流程

一、申领人本人携带:1、户口簿、2、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二、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四、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1、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2、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五、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六、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七、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第一条为了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在服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不领取居民身份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颁发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如何办身份证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一、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缴纳证件工本费。

初次申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一、首次申领工本费每证20元。

二、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凭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三、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凭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