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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法律条款(取缔法律条款的目的)

2025-09-05 13:07:54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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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废品收购站取缔相关法律法规

1、第一条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法律分析:关于清理整治废品收购站经营活动有关事宜的通告发布,即日起开始清理整治废品收购站经营活动,禁止在居民区、城市道路、广场等从事废品收购经营活动,违反规定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法律主观:开废品收购站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的步骤为,由废品收购站的组建负责人申请登记注册;提交登记申请书、组织章程、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符合条件的,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近日,龙岗区环保水务局局提醒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站按照规定对废品回收严格把关,危险废物一律禁止回收。

5、法律分析:不定时抽查废品收购站是否证件齐全。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等是否齐全,是否收购赃物等需检查。

6、对非法收购铁路器材的废品收购站(点)应坚决取缔。对非法收购铁路器材为原料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删去第十一条。此外,根据本决定,对以上规章部分条款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法律条文中的取缔如何执行

1、实践中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取缔时,应当通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等手段共同完成。

2、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实践中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取缔时,应当通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等手段共同完成。

3、法律分析: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4、取缔可以是行政处罚,当当事人不履行取缔决定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强制取缔,这时的取缔又具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行政强制措施是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5、取缔是指执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终止未依法取得许可(批准、核准和登记)的行政相对人擅自从事的有关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或者合法主体从事的法律禁止的活动而采取的行政处理行为。

6、依法取缔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终止未依法取得许可、批准(含核准和登记)及(或)营业执照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所擅自从事的有关生产、经营及商业活动。

取缔散乱污企业的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十六条 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对今后是有很大影响的,依法取缔是很严重的处罚。取缔散乱污企业的法律依据为环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的法律依据散乱污企业取缔程序程序有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召开股东会、资产清算、通知债权人、分配清偿。

3、凡是涉嫌犯罪的,必须追究企业主的刑事责任。

4、法律分析:“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5、法律分析:“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等审批手续,且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不完善的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