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标(鸟的知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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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著名和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有哪些不同
- 2、外国有哪些著名商标
- 3、著名商标与知名商标的有啥不同?
- 4、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 5、十大奢侈品牌标志都是什么样的?
著名和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有哪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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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1、认定机构不同。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则是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2、认定标准不同。驰名商标必须达到全国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而著名商标满足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即可。
3、受保护的范围不同。驰名商标不仅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还能根据认定部门的不同得到商标局及司法部门的保护。而著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和程度明显小于驰名商标。
4、宣传作用不同。《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而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业务宣传上。
“驰名商标”概念解析及保护措施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1、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保护,而驰名商标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可以对抗他人的恶意抢注,其他公司也不得将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或公司名称注册。
2、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在实际执行中,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有统一备案和公告。即便有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申请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工商局一般也会主动不予核准注册。而由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不会得到工商局的主动保护,只能在侵权情况发生时,由其所有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3、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著名商标”概念解析及优势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著名商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其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业务宣传上,其所指商品将被视为知名商品。
任何人不得将著名商标或其近似商标用于商品名称、包装或装潢上;也不得使用著名商品特有的或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或装潢。在与著名商品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运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元素,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若有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会对著名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当然,企业名称、字号登记在先的除外。
著名商标会得到更多的保护,也更加容易维权。《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著名商标的特有名称、包装和装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也经常将著名商标列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著名商标还有益于扩大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及影响力,能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是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重要推动力。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1、认定机构不同。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则是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2、认定标准不同。驰名商标必须达到全国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而著名商标满足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即可。
3、受保护的范围不同。驰名商标不仅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还能根据认定部门的不同得到商标局及司法部门的保护。而著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和程度明显小于驰名商标。
4、宣传作用不同。《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而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业务宣传上。
“驰名商标”概念解析及保护措施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1、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保护,而驰名商标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可以对抗他人的恶意抢注,其他公司也不得将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或公司名称注册。
2、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在实际执行中,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有统一备案和公告。即便有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申请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工商局一般也会主动不予核准注册。而由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不会得到工商局的主动保护,只能在侵权情况发生时,由其所有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3、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著名商标”概念解析及优势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著名商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其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业务宣传上,其所指商品将被视为知名商品。
任何人不得将著名商标或其近似商标用于商品名称、包装或装潢上;也不得使用著名商品特有的或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或装潢。在与著名商品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运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元素,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若有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会对著名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当然,企业名称、字号登记在先的除外。
著名商标会得到更多的保护,也更加容易维权。《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著名商标的特有名称、包装和装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也经常将著名商标列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著名商标还有益于扩大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及影响力,能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是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重要推动力。
外国有哪些著名商标
外国一共有300多个国家……
世界知名的商标有:苹果、奔驰、宝马、阿迪达斯之类的一大堆
著名商标与知名商标的有啥不同?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一、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定义不同
1、知名商标一般是指在本地(市)范围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在本地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由当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2、著名商标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级地域)较有知名度的商标品牌。多出现在中国以省、(直辖)市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法规中出现。
二、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不同
知名商标是由地级市工商局认定的,而著名商标是由省工商局认定的。
三、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不同
1、知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1)是该商标是本地(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所拥有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
2)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在当地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是企业综合效益好,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两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销售额、利税等),在当地同行业中领先;
4)是注重对商标的广告宣传,在相关公众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5)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消费者投诉率低;
6)是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
2、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1)是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期满三年;
2)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省内或国内同类产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且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好的市场信誉;
3)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或者国内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
4)是该商标注册人有健全的商标使用、保护和管理措施。
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中国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的区别
一、认定的主体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中国品牌的评价机构则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名推委”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
二、认定的标准不同。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应具备的条件则是: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4.企业具有先进可*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7.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可以看出,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侧重市场认可,而中国名牌的评价侧重于生产规模和技术条件。
三、认定和保护政策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出于保护的需要,只是针对个案;而中国名牌是主动评价,成批保护。
四、国际范围内认可程度不同。
驰名商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而目前除中国外,其他任何国家尚无政府授权评选国家名牌产品的机构。
五、认定的法律依据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则是目前规范中国名牌评价工作的一部部门规章。
六、认定的程序不同。
商标局和商评委认定驰名商标遵循行政裁定程序,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遵循民事审判程序,且商标局和商评委的认定不是终局裁定,仍要接受司法监督。中国名牌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则由省、区、市质检局掌握,最后的初选、征求意见和公布工作由“名推委”在质检总局的指导下进行,其评价结果不受司法监督。
但是,在消费领域,消费者往往不关心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的产生、由来和二者的法律地位,他们受媒体广告的导向作用,在购买商品时通常相信名牌,不认真查看商标,这实质上是一种消费误区。把消费者引入这一误区的主要原因有:第一,“驰名商标”是法律术语,远离大众文化,而“中国名牌”是口语,通俗易懂,易于传播;第二,中国名牌数量多、广告滥。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已开展了十几年,至今才认定400多件,而中国名牌4年便推出近600个产品。
加强消费者对驰名商标的认识,同时端正生产企业的品牌意识,是市场经济监管工作不可忽视的问题,笔者建议:
首先,改进品牌战略,取消中国名牌评选,在经济领域树立驰名商标就是名牌的意识。中国名牌的评选过程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已有法律专家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只有树立驰名商标的权威性,才能使国内企业在创牌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其次,统一标准,取消省级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省级以下名牌评选工作。
第三,加大驰名商标的宣传力度。各级地方工商机关要在消费者中广泛普及驰名商标知识,提倡认牌购物和理性消费。
十大奢侈品牌标志都是什么样的?
1、古驰,古驰的商标由两个“G”和字母“GUCCI”组成,“Gucci”取自品牌创始人的姓。“G”取自创始人的姓名首字母,为了标榜创始人。两个大写“G”成对立放置且相互对称,说明以顾客建立满意、互信为宗旨,为顾客打造完美的产品。
2、圣罗兰,创始人Yves Saint Laurent以自己的名字为品牌命名,缩写是YSL。圣罗兰的品牌 LOGO 由乌干达籍的法国画家、设计师 Adolphe Jean-Marie Mouron 在1961年12月份设计完成的,之后他便自杀了。
这个 LOGO 看似简单,却充满许多“出格”的设计想法,让三个原本很难协调融合的字母极其优雅的成为了一体。
3、爱马仕 The Hermés – Carriage(马车),Hermés 的品牌 LOGO 为一架马车搭配孟菲斯字体的品牌名称,由 Dr. Rudolf Wolf 在1929年设计而成。这个LOGO的由来自然离不开 Hermés 的老本行:马具用品店。
4、普拉达 Prada – Rope Emblem(绳结徽章),虽然 Prada 的品牌 LOGO 并不常出现,但其实它包含了很丰富的文化内涵。比如这个 LOGO 顶部的萨沃伊(Savoy)徽章曾是禁止使用的,直到1919年 Prada 成为意大利皇室的制定供应商。
5、LV,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的标志设计以他的大写首字母“LV” 为设计元素,LV上下环环相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简洁中流露出时尚,时尚中蕴藏着大气。LV不光是路易•威登的缩写,也正是寓意着路易•威登集团团结协作,互帮互助的企业精神。
6、范思哲Versace,范思哲标志设计运用象征的手法,采用神话中蛇妖美杜莎的造型作为精神象征,汲取古希腊、埃及、印度等瑰丽文化打造而成。美杜莎代表着致命的吸引力,它象征着范思哲不仅有着超脱歌剧式的华丽,极强的先锋潮流艺术特征也受到世人的追捧。
7、阿玛尼Armani。阿玛尼标志是由一只在往右看的雄鹰变形而成。鹰象征了品牌至高的品质,卓越的技艺,从此以它做为永久的象征。阿玛尼标志设计,在另外一方面,追求一种至高的简约,优雅的设计方向,它由圆圆的G和曲线的A构成一个圆,赋予了精炼和优雅的新style。
8、The Rolex – Crown(皇冠),劳力士最初的手表标志设计为一只伸开五指的手掌,它表示该品牌的手表完全是靠手工精雕细琢的,后来才逐渐演变为皇冠的注册商标。皇冠除了展现着劳力士手表在 制表业的帝王之气,还代表着威信、胜利和完美主义。
9、卡地亚,“C”字:1910年,卡地亚两个字母“C”相交错的标志首次呈现在皮件扣锁、表面或笔身上。这与CHANEL的经典双 “C”LOGO倒有几分相似之处,而卡地亚的设计师让娜.图桑正是COCO的朋友。在COCO帮助下,卡地亚得以陆续推出多款高级女子时装中不可或缺的珠宝饰品。
10、Dior,Dior的另一个明显记号,在礼品盒上或皮包的提环上,也是“Lady Dior”皮包(已故的黛安娜王妃的钟爱)最明显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