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流程(法人代表死亡变更法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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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
- 2、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是什么
- 3、法人变更流程
- 4、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 5、变更法人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
【法律分析】:变更法人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变更税务登记证;5.变更银行信息。股东变更流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2.工商局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3.申请人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是什么
法人代表变更 的流程如下: 准备填写好法人代表变更申请书,公司 营业执照 正本及副本,股东会的决议,在网上提交相关的资料,待资料审核通过后预约工商部门办理变更,预约后带上各项资料到工商局办理。 1、具体流程:首先需要到工商局办理 营业执照变更 ,带着公司的相关资料,如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新股东资料,公司公章,公司营业执照等等。 2、接着需要去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需要带上公司营业执照等资料去质监局办理。然后还需要带上相关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还需要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变更。最后如需要变更 社保 登记,统计登记的也需要带上相关资料去完成变更。 扩展资料: 一般有三种情况需要变更 法人代表 : 情况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因此需要做法人的变更手续。 情况二: 公司破产 注销,不想将麻烦,因此就会将 法人变更 为其他人。 情况三:法定代表人的股权比例被其他人超过,导致公司需要变更法人。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 律师 来进行界定。
法人变更流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办公司法人变更规范的流程如下:1、公司内部通过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变更法人;2、到工商登记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3、填写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带相关材料到工商登记部门变更营业执照;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5、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6、变更银行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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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法人变更流程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变更企业法人,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到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信息变更手续,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3、刻制新的法人印章,注销原法人印章并备案;
4、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信息变更;
5、办理公司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信息变更和预留印章变更。
拓展资料: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变更法人流程是怎样的
变更法人的流程是:提出变更主张、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变更、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核准变更、领取新营业执照(但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