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保卫工作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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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安全保卫工作方针
- 2、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的文件正文
- 3、保安职责及工作要求
- 4、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方针
1、安全保卫工作应该坚持以: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法律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高科技犯罪、防火灾、防洗钱,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为业务经营创造良好环境。保障员工人身、资金和经营场所安全。
3、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核心是“三防一保”:防抢劫、防诈骗、防盗窃,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
4、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的文件正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的安全和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设立长江三峡水利枢纽(以下简称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三峡枢纽实施保护。
首先,三峡大坝不会被炸,三峡一毁下游便是万里泽国。这还是只是一方面,曾经驻防葛洲坝的指挥官在任期结束的时候写了一遍报告,其中就提到如果当时葛洲坝被炸毁,京广铁路至少将三个月无法通车。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是2013年7月12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在2013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0号公布的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保障过闸船舶和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域安全,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法律分析:三峡大坝在达到了使用年限以后,需要对三峡大坝进行全面的检查,然后把有裂缝的地方全部修复出来。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保障长江三峡水利枢纽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制定本办法。
保安职责及工作要求
1、商场保安 职责:检查各商户的消防及治安情况,对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制止;检查商户装修施工、装修人员证件;做好商场内防火防盗工作;维护停车场秩序。
2、保安职责及工作要求如下:负责各责任区内的楼宇,通道,停车场,绿化地,车辆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并且在工作时间对其承担主要责任。
3、保安职责工作要求如下:熟悉所辖项目基本情况及车辆的基本情况。坚持听清楚、问清楚、记清楚,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坚持敢管、善管,化大事为小事,化小事为没事的原则。
4、保安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如下:在检查过程中,应当做好防止火灾、盗窃和不安全事故的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查明情况,排除隐患,并向责任方领导报告,保证管理区域的安全。
5、保安的职责为防火、防盗、责任区域内的人身安全。通过保安人员的工作实施来保障固定区域内安全,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防范于未然。
6、工作职责:保安人员为人正直,作风正确,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责任感,不玩忽职守。维护公司办公室内外地区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隐藏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是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进入办公场所、不得私带公物出单位变为己有、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为了加强单位的内务管理工作,确保单位的安全和整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单位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六)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七)单位大门值勤。
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工作、生产、经营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现金、票据、印鉴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制度。消防、交通安全制度。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发生治安和刑事案件的报告制度。
确保水上安全、山林防火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实和实施;负责服务区的值勤巡查和停车场安全管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