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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案是什么意思(法院起诉已结案是什么意思)

2025-08-16 22:01:59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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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企查上显示已经结案什么意思

是指审理程序终结。

已结案是指审理程序终结,并不表示判决内容已经履行完毕,这个可不好说,结案有可能只是指诉讼程序结案了。

已结案是什么意思

一、被执行人如何才能结案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被执行人对判决执行完毕的、执行程序终结等情形时,该案件就可以结案。

第十四条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执行完毕;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终结执行;

(四)销案;

(五)不予执行;

(六)驳回申请。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四)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何恢复执行

案情】

2013年11月张某与朱某因货车装货过路问题产生纠纷,朱某用拳头将张某打伤,张某住院10天,后将朱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朱某给付张某各项费用4068.30元。

【执行】

判决后朱某未主动履行,2014年1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法院查询朱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朱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5年5月,迫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带来的压力,朱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可依职权直接恢复原执行案件的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法院可依职权恢复执行,但应以“执恢字”重新立案,单独排序。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履行了法定执行手续,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穷尽了执行手段和方法,仍然无法使案件得以执结,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暂时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执行工作暂时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由法院裁定本案执行程序阶段性终结,本执行案件即告结案,因而暂时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2009年3月19日,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法发[2009]15号),这部司法文件首次规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业已在全国法院系统内运用。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与执行终结不同,它只是一种阶段性程序终结,并不是案件不再执行的彻底终结,有几种情况下,是可以恢复执行的。1.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确切的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法院恢复执行。2.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请求法院予以查明,法院查明确有可供执行财产,恢复执行。3.法院依职权主动发起查询,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主动恢复执行。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该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执行实施类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但执行财产保全裁定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保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恢复执行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恢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已立案 已结案是什么意思

1、已立案就是案子被接受了,案子已经开始办理了。

2、已结案就表示案件已经办理完毕。

案件显示已结是什么意思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案件状态”一栏有两种表述方式——“执行中”和“已结案”,这是系统根据案件的执行情况自动生成的,不是承办人自行填写的。“执行中”表示执行程序正在进行中;“已结案”表示本次执行程序已终结。

法院执行已结案是什么意思

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执行已完结,包括以下情形: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

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

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

6、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

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

上述第1-2项,为实际执行完毕,不用再恢复执行;上述第3-6项,为作结案处理,如被执行人没有实际履行或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以恢复执行;上述第7项为确定无法履行,以后不再恢复执行。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查询已结案什么意思

案件状态显示“已结”是指案件已经了结或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了法定义务,或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了。

执行案件,结案情况主要有:

1、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先暂停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其他可以恢复执行的情形发生,可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法院执行系统并无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可选,暂用“结案”代替。

3、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