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下调(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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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法修正案施行,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意味着什么?
因为近年来未成年的犯罪越来越多了,必须做出相应的决断,未成年不再是免责金牌。据报道,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案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引发网络热议。近年来,包括我省在内多地发生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律师介绍,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视,同时,此次刑法修正案多处修改以保护未成年人。
此次刑法修正案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对未成年人犯罪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十二三岁的孩子可能对犯罪存在侥幸心态,心智不成熟,认为即使杀了人也可以免责。此次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对未成年犯罪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李春光说。“但十二到十四周岁的人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有条件限制,是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在此情况下,还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核准追诉了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特例,并不是普遍情形。这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这一问题,预防教育比惩罚更重要 。
相比修改前刑法中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此次修改12到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要负刑责有了很大进步,这也是国家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视。同时,此次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刑法保护,对奸淫幼女犯罪、猥亵儿童罪进行量刑的修改,还增加了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
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多少岁
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对12至14周岁的人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做了详细规定,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必须四个条件同时满足。建议,家庭和学校应多给孩子加强普法教育,同时注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意义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因为近年来由于信息网络的发展,受各种渠道影响,未成年人也变得越来越早熟,十四周岁以下严重暴力的案件时有发生,犯罪低龄化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也应当做相应的调整。
二、体现了立法机关审慎的态度,符合我国一直以来对未成年人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首先,本条适用对象只针对其中两个罪名而非两类犯罪即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其次,这两个罪名首先要导致严重后果,例如故意杀人未遂,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需要情节恶劣,此处主要从主观恶性来界定情节是否恶劣,例如是否出自于比较邪恶的动机、手段是否残忍等。最后在程序上,需要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个别下调”相比于过去“一刀切”地免于刑责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样的进步和突破,不但契合了社会发展的现实,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同时也满足了绝大多数公众对法律公平的朴素价值观。有了“个别下调”,将对未成年人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问题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加强对子女的约束和管教,让那些年龄不大,却因为其违法犯罪行为给别人带来极大痛苦、产生严重社会危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应有的法律惩戒。
按照法律专家和学者们一贯的主张,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实在寻求一种处理上的平衡,对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来说,这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挽救,很有必要。
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的必要性
第一档为14周岁以下,称为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在14周岁以下实施的任何危害行为都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第二个档次为14到16周岁,这一年龄阶段称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所谓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意为只对部分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档为16周岁以上未成年,16周岁以上原则上要对所有的犯罪都承担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这一草案将来获得正式通过,则目前以十四周岁为起点的刑事责任年龄将下调至十二周岁。这一立法消息虽然有些突然,却是最高立法机关对近年来围绕着是否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所展开的激烈争辩的首度正式回应;同时从立法思路和具体内容来看,也表明相关的争论即将尘埃落定。如此调整在笔者看来具有以下意义: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实质上是法律对社会发展、社会变化的一种回
因为近年来由于信息网络的发展,受各种渠道影响,未成年人也变得越来越早熟,十四周岁以下严重暴力的案件时有发生,犯罪低龄化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也应当做相应的调整。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将未成年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设置在12到14周岁这个年龄段内,如此设置也得到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认可。
二、体现了立法机关审慎的态度,符合我国一直以来对未成年人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首先,本条适用对象只针对其中两个罪名而非两类犯罪即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其次,这两个罪名首先要导致严重后果,例如故意杀人未遂,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需要情节恶劣,此处主要从主观恶性来界定情节是否恶劣,例如是否出自于比较邪恶的动机、手段是否残忍等。最后在程序上,需要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个别下调”相比于过去“一刀切”地免于刑责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这样的进步和突破,不但契合了社会发展的现实,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同时也满足了绝大多数公众对法律公平的朴素期待。有了“个别下调”,将对未成年人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问题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加强对子女的约束和管教,让那些年龄不大,却因为其违法犯罪行为给别人带来极大痛苦、产生严重社会危害的“小恶魔”得到应有的法律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