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条件(乳胶漆施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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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应具备什么条件
工程施工应具备的条件是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施工?
一、建设单位需要搞定: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 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 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 图纸会审纪要;
9、 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 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2、 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
13、 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二、施工单位需要搞定:
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2、 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3、 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 企业法人代码书;
5、 质量体系认证书;
6、 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7、 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8、 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上述资料均为 复印件)
9、 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须持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
10、 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11、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三、监理单位早期因准备那些资料:
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2、 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3、 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 企业法人代码书;
5、 质量体系认证书;
6、 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7、 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8、 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上述资料均为 复印件)
9、 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须持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
10、 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11、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1999年12月1日办法的规定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在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施工单位还要获得中国产品强制认证报告,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
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专职监督检验机构),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一些特种设备是需要像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所提供的第三方检验AETV安全阀校验报告,以证明此产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参考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百度百科
施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 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已依法取得;3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4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5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6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及工程量清单;7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已(拟)发布;
工程施工条件
2011年4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广]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在在者颁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是办理施[许可证,少数工程则为批准开工报告。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一)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2014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经修改后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2017年7月颁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分包工作,且已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其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也不得将上述要求作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开工报告制度是我国沿用已久的一种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制度。1979年,国家计划委 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设立了该项制度,1984 年将其简化,1988 年以后又恢复了开 工报告制度。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 1 )资金到位情况; (2) 投资项目市场预 测; (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 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又称业主或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如果建设项目是政府投资,则建设单位为该建设项目的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为施工单位进场和开工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
因此,施工许可证的申请领取,应该是由建设单位负责,而不是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 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 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 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 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 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 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