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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识产权芯片概念)

2025-08-26 14:56:59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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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是不是就有知识产权呢?

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什么是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知识产权的定义是什么呢?自主知识产权有哪些特征呢?获得自主知识产权都拥有哪些权利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

自主知识产权

定义

在科技部研究的自主知识产权认定指南中,对自主知识产权作如下定义:所称自主知识产权是指中国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经过其主导的研究开发或设计创作活动而形成的、依法拥有的能够独立自主实现某种技术知识资产的所有权。其中包括从其他国家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那里购得的知识产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权利主体自主和权利客体自主两个方面。所谓自主是指权利人能够独立自主地、不受相关知识产权原权利人的影响、实现某种知识产权资产的财产价值的权利。自主知识产权有自主研制和自主拥有之分:自主研制,主要是指在一国疆域范围内,由本国的公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机构对其自主研制、开发、生产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自主拥有,

广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途径除了自主研制外,还包括获得许可购买他国或他人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软件等权利而拥有的专有权利。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自主知识产权必须是只能由某一个特定的独立的单一社会主体独自占有的,并依法有权独立决定如何运用的商标权、专利权等工业产权。自主知识产权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它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种新的权利主张,具有主体本土化、权属域内化、权力集成化和私权公权化等四大特征。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任何一个社会行为主体都可以通过买断等其他方式取得对某一具体知识产权的独自占有权和独自的运用权,有时也可以把这种已经取得到的独自占有权和独自运用权,看作是已经实现了对知识产权的“自主”,即实现了有权对某一知识产权的独自占有和独自决定如何应用。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作为更具有现实性,更具有实际意义的自主知识产权是指某一特定的社会行为主体如企业等在通过自己的人员,利用自己的物质条件,在作出一定的行为如技术创新、技术开发等并取得一定的智力成果等以后,依法对其成果取得的知识产权。

特征

“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性,也就是说主要以自行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等原始取得的方式取得。

“自主知识产权”要求知识产权人的创造性行为蕴含于知识产品中。创造性包括开拓性的发明创造,也包括在原有技术基础上的改进、组合。

“自主知识产权”取得和存在的国家认定性,也就是说需要国家有关机构的权利认定。

权利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所称的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延伸阅读:

知识产权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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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代理

知识产权维权

自主知识产权的概述

在当今世界上,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已成为国与国之间竞争的核心。谁能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上领先一步,谁就能在新的世界分工格局中掌握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经济建设也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随着以创新和技术升级为主要特征的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大量自主知识产权,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已成为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自主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核心支撑和重要前提条件,是产品和产业自主的基础和关键,也是创新自主和技术标准自主的基础和关键。胡锦涛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讲话中强调: 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首位,在若干重要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大幅度提高国家竞争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力是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提升核心竞争力,就是要把无形资产的创造置于产业基础位置,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日本就是成功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崛起的国家的典型。2002年,日本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战略。如今,日本专利拥有量快速增长,在世界各国中名列前茅。

要振兴本国经济,强国富民,万不可空想。做实、做好、做强创新工作,必须要有一种长期务实的态度,必须建立并完善创新体制和机制,扎实工作,强力推进。创新是我们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创造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积累更多的核心技术,我们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科技在飞跃。在这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知识和信息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因此,坚持创新发展就是要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发展自己,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否则,就会落后于时代,甚至被时代所淘汰。

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快不快,竞争力强不强,关键就是看创新能力强不强,核心技术多不多,研发的关键领域层次高不高,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多不多,价值大不大,层次高不高,核心竞争力强不强。

今天的国际局势错综复杂,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接连不断,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落后就要挨打,落后就要受人欺负,落后就要处处被动!只有坚持与时俱进,锐意进取,自强自立,创新发展,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寻求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创新,掌握核心关键技术也需要创新,寻求未来知识产权立国之道更在于创新。我们要想前人之不敢想,干前人之不敢干,创前人没有创的经验。同时,要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找准切入点,瞄准创新发展的前沿,加大投入,对重点、难点实施攻关,紧紧抓住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放手、多渠道地寻找突破口,以理论创新牵引实践创新,大力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实现。

现在企业为什么都申请知识产权,有什么好处呢

知识产权工作对企业发展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够保证企业的经营安全。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大多处于科技创新的前沿,通过科技研发,生产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使企业独享知识产权带来的市场利益,免于知识产权的流失,规避侵权风险,保证企业的经营安全。

2、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能够保证企业研发投入的安全。企业在进行科研立项和自主研发时,通过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分析利用,及时了解所属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造成“无效”研发,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提高产品市场附加值。企业通过生产、销售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能够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甚至取得市场定价话语权。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提升企业在合资合作和商务谈判中的地位。企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可实现增资扩股、质押融资、许可使用、建立产业联盟等,提高企业在合资合作和商务谈判中的地位。

知识产权的意义和作用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1、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决定了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时技术、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逐步增值,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

2、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我国已于2001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国内外自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就不能参与世界贸易活动。

3、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自主知识产权是什么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在一国疆域范围内本国公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对其自主研制、开发、生产的“知识产品”及获得许可购买他国或他人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软件等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