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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是什么意思)

2025-08-29 22:00:39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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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提起诉讼的程序

提起诉讼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某时到庭应诉,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法院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院诉讼程序

一、法院诉讼程序有哪些

1、法院诉讼程序包括:

(1)起诉。民事诉讼从起诉开始,起诉就是启动诉讼程序;

(2)法院进行审查。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7日内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安排日期开庭。同意立案后,通常法院会同时告知开庭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负责人;

(4)开庭。在庭上的一切表现则是判断案子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因此很多当事人选择由律师进行诉讼;

(5)核对笔录、签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二、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如下: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程序是: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民事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民事诉讼需要下列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民事诉讼有哪些程序

民事诉讼的程序有:一、一审程序:起诉、受理、提交答辩状、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作出判决、判决宣告;二、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申请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 诉讼 的程序是什么 ,首先应当提前诉讼请求,起诉人应当与案件有直接关系,有具体诉讼请求,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并提交必要的 证据 材料,法院在7日内进行依法审查,符合条件,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案件受理后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据材料,法院按照日期开庭,如果不服判决,可以提起诉讼。 诉讼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一、起诉 就是提起诉讼,俗称“ 打官司 ”。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纠纷后,需要通过人民法院处理的,你必须先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起诉必须符合《 民事诉讼法 》第108条规定的四个条件,即: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当事人起诉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 》,并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要提交起码的证据材料。 二、审查、受理   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将在七日内对当事人的起诉依法进行审查。认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同时向起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认为的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和手续不够齐全,法院会通知其补办手续;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向起诉人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当事人对裁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后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三、开庭前的准备   案件受理后到法庭开庭之前,作为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进一步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你的主张。如果因客观原因调查取证有困难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对案件中的有关问题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鉴定。 在此期间,原告可以变更、增加原来的诉讼请求。被告有权提出反诉,原告可以撤回起诉。同时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和解。也有权要求法院主持调解。法官也可以依职权对案件进行调解。如果达成协议的,法院将会向双方当事人出具《调解书》。为了保证您的权利及时得到实现,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 财产保全 ,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当然在起诉之前也有权申请财产保全。 四、开庭   开庭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中心环节,所以当事人必须到庭。原告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无故退庭,法院会对案件做撤诉处理;被告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审理。 开庭的基本顺序包括:核对双方当事人,原告宣读《起诉状》,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也可以提交给法庭各种证据材料,之后进行法庭辩论,最后合议庭对案件如何处理进行评议。评议有明确结果的,法庭将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有困难的 ,法庭也可以定期宣判。按照法律规定,当庭宣判的,在十日内发送 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送判决书。审议期间,法庭认为有法定情形的,也有权决定 延期审理 。 五、上诉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判不服的,有权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或收到裁定书后十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级法院对该案再次进行审理。这里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上诉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逾期将丧失上诉的权利。 六、 二审 当事人对案件的上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上级法院必定对该案再次进行审理。二审的程序和 一审 基本相同。不同的是二审期间,当事人不得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供新的证据也将受到一定的限制。法官也可以主持调解。如果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没有新的异议的,法官可以不 开庭审理 。一审的裁判当事人有权上诉,二审的裁判是生效裁判,当事人不得再上诉,裁判书送达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七、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具有 强制执行 效力,败诉方必须自觉地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败诉方未在法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的,权利方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只能向作出一审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申请书》和生效的裁判文书。法院受理之后即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期间,法院根据情况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搜查等强制措施,以确保权利人权利的实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或抗拒执行的,法院有权对其实施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申请再审   当事人确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已作出的生效裁判错误的,有权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二年内提起再审申请,或者通过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再审时应当提出新的证据。人民法院将对该案重新进行全面复查。复查期间原生效的裁判仍须继续执行,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经法院复查,认为原案件处理正确地,当事人的申请将被人民法院书面驳回。当事人仍不服的,只能向上级法院申请。审查认为原案件处理有可能错误的,法院将裁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并重新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 申请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应当在15日内,通过原来的审判行驶权的法院,向上级提起诉讼,如果符合法律条件,上级法院会做出二审决定,二审裁判是终审,不能再提起诉讼,如果确实裁判有误,可以在两年内再次提起诉讼。

诉讼程序

一、一审: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起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4、排期开庭;6、开庭审理;7、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三、二审审理。四、二审:1、立案;2、证据交换;3、上诉的判决;4、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5、宣判。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