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断交多长时间作废(职工医保断交后年限就清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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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断交多长时间作废?医保断缴三个月就清零吗
职工医保指的是每个月都需要缴纳医保费的一种医保,是我国的基础医保,一般在单位上班的人都是买的这个保险,每个月有钱划入统筹账户,有钱划入个人账户,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提供相应的待遇,但若是断交的话会有影响。
职工医保断交多长时间作废?
职工医保断交之后不会作废,只是说断交三个月以内可以续缴,参保年限不会作废,若是断交三个月以上再续缴的话,前面的参保年限就清零了,意思就是重新参保,而这个参保年限是关系到参保人的报销力度与退休后的医保关系的。
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可以续缴医保,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连续缴费),超过3个月的,只能重新参保。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年限。
医疗保险缴纳满20-25年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到相应的待遇。若是没有达到这个年限就不能享受相关的待遇,所以说医保最好是不要断交三个月以上,以免影响了自己的参保年限。
最后提醒:医保断交之后若是生病是无法申请报销的,但是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是可以使用的,个人账户里面的钱也不会被清零。
医保断交多长时间作废
医保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医保断交之后将不能再使用医保,除此以外有传言称,医保断交后将会作废。
那么医保断交多长时间作废呢?这里要说一下,医保的参保年限是不会作废的,个人账户里钱也不会清零。更多细则点击文章查看→《离职可以,社保可别断,讲真的》。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可以续交医保,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对于医保断交超过3个月的,只能重新参保,而参保年限也是重新计算。
2、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职工医保停缴多久作废
法律分析:医保停交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退休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可以补缴。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因故中断工作期间个人账户予以保留新工作后,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可补缴医疗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月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自补缴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其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医保断交多长时间作废
职工医保停交三个月作废。且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保停交多少年可以作废
职工医保停交三个月作废。且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