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证(国土证过户费用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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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土证要怎么办?
- 2、国有土地证书如何办理?
- 3、国土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 4、国土证如何办理
- 5、国土证是什么
- 6、国土证有什么用
国土证要怎么办?
国土证的办理如下:申请人应先行提出颁证申请以及进行土地现场的勘查,同时填写相关申请表交由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上报,经批示办理土地使用证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国有土地证书如何办理?
办理流程如下:
一、土地登记申请
1、将土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给国有土地管理局,然后在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有效的操作。
2、购买、继承、赠与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则要提交购买、继承、赠与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而原土地则使用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个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申请土地登记的,要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二、地籍调查
有关单位在收到申请后,要到土地现场进行勘察、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此外,还要查清土地的位置、属性、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情况,并将邻界线画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三、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构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来源材料、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看看是否给予登记。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审核通过后,对满足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证书的重要性:
1、国土土地使用证是拆迁依据城镇房屋拆迁条例执行。
2、国土土地使用证可以自由交易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禁止买卖。
3、国土土地使用权以及上面的房屋可以抵押贷款,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以及土地不能抵押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证书
国土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证明的东西不同。
土地使用证是证明你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文件,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使用的文件,拥有的权利不同,土地使用证指你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买卖土地的权利,交易的权限不同,只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
拥有房产证的购房者拥有该房子的使用、交易、占有的权利,意思这房子就是你的财产。而土地是不能私自拥有的。只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因为土地使用证不能证明房屋的所有权。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购买的是房子本身,而非是土地。
国土证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1、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土证是什么
国土证全称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国土证有什么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