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必须做婚检吗(婚前一定要婚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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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必须要婚检吗
我国婚检采取自愿原则,但是婚检对于新人来说还是很有必要的。
婚检主要是检查新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有利于夫妻共度婚后的幸福生活,同时也可以检查出新人是否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
目前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强制婚检的相关规定,全凭新人自己的意愿,但是新人在婚前做婚检是非常有必要的,至少也能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除了检查之外,医生还会给予一些性生活及计划生育、避孕等事情的指导,这样可以帮助新人有一个健康和谐的性生活。
婚检程序是什么?
1、询问遗传病史:主要针对的是遗传病,包括两大类:单基因遗传病和多基因遗传病。
2、体格检查: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全身及生殖器官检查。检查女性生殖器官时应做肛门腹壁双合诊,如需做阴道检查,须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后进行。
3、常规辅助检查:包括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和霉菌检查等。
4、其他特殊检查:包括乙型肝炎血清学标志检测、淋病、艾滋病、支原体和衣原体检查、精液常规、B超、乳腺、染色体检查等,应根据需要或自愿原则确定。
结婚必须要婚检吗
结婚不是必须要做婚检的。
结婚不一定要做婚检,但是建议做,婚检可以了解双方的基本身体情况以及有无传染病等。婚检虽然不强制要求,但是通过婚前检查可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避免耽误治疗,同时为婚后的优生优育做好基础工作。
婚检的好处
1、有利于身体健康
婚前通过全面系统的身体检查,可以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个科学的了解,也可以发现是否患有不适宜立即结婚的疾病,如急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若有可待疾病痊愈后再结婚。
2、可以发现生殖器官的异常
有的女性生殖器官发育异常,如处女膜闭锁、阴道横隔,先天性无阴道等,都会影响性生活。如果贸然结婚,会给双方带来痛苦,使家庭笼罩上阴影,其至使婚姻关系破裂。其实这类生殖器官异常,只要经过婚前检查是不难发现的:而且作具小手术就解决问题,不会影响性生活和双方的感情。
3、有利于优生
一般情况下,结婚就会生育,孩子是否健康、聪明、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通过家族史的调查和身体检查、可以发现遗传病和遗传缺陷方面的问题,医生会对生育进行必要的指导,避免遗传病儿或畸形儿出现。
4、有利于计划生育
许多新婚夫妇珍惜学习和工作时间,不愿意过早地把时间和精力花费在孩子和家务上,因此他们急需了解新婚避孕方法、什么时候怀孕适宜等等,这些问题通过婚前检查和咨询部可以得到圆满的解决。同时,医生还会帮助男女双方了解性的知识,过好婚后的性生活,使夫妻关系和谐美满。
5、有助于接受健康指导
通过婚检可以了解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及有关个人和家族先天性疾病、遗传病的情况,以便从发现的问题中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指导。对极少数遗传病患者,则根据病情及遗传规律进行指导,使有可能生育遗传病儿的男女预先知道如何处理,或按规定提出不能结婚或不能生育的建议。
以阻断遗传病的延续;对患有较严重疾病者,提出不应结婚和不宜生育的建议,有利于男女青年自身的健康;通过婚前检查还可以进行有关性知识教育、计划生育安排、避孕方法选择和指导。
结婚前要婚检吗
婚检是没有强制要求的,是根据结婚双方商议决定的。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婚前体检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婚前检查并不是必须的,双方自愿进行才能进行婚检,婚检不是结婚登记的必经程序。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前一定要婚检吗
1、结婚前不一定要婚检,这不是必须的检查项目,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婚前检查内容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
2、婚前检查是指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进行的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是对男女双方可能患有的、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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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需要婚检吗
法律分析:婚前检查不是必须的,国家对于婚前检查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是新人自愿的。婚前检查还是有许多好处的,可以及时发现一些问题,便于新人进行治疗调整,有利于优生优育双方要本着自愿的原则,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结婚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要求结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欺骗而做出虚假的意识表示,或者是因为重大误解而做出错误的意识表示,这样的婚姻无效。达到结婚年龄,男要达到22岁,女要达到20岁,同时不具有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