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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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举例说明
举例如下:
有一天你在公园里散步,看到一只小狗走失了,你看狗狗可怜,就带回家照顾了几天。你的这个行为就是无因管理。
狗主人没有委托你照顾小狗,你也不是动物监管部门,没有法定的义务来照顾狗,你就是管理人,狗的主人就是被管理人,也就是本人。
后来,狗的主人找到了你,你有权要求他支付狗狗在你家的这些费用,比如狗的粮食钱,洗澡钱等。这部分钱就是“无因管理”之债。
扩展资料
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如在灭火过程中导致管理人的西服烧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无因管理
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是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其中管理人负有将管理事实和情况告知本人,并将管理事务所得利益交付本人的债务,而本人则负有偿付管理人支出的必要管理费用,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如下: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为他人管理事务是构成无因管理的前提条件,并且是既未受到他人委托又无法律上的规定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财物的积极行为,如为他人饲养走失的家畜。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管理人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是无因管理的必要条件。如发洪水时,把别人的家畜赶回自家饲养,并积极去寻找失主。3、管理人须有如同管理自己财物、事务同样尽心的态度来管理他人的财物、事务。寻找到原主时,原主应如数偿还管理人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什么债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属于法定之债,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了避免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进行事务管理的行为,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还因为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建筑工程中什么叫无因管理之债?
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简单的说,就是你没有义务去做,但你却做了,并为之付出了,举例说一下,如你在公园散步时捡到别人走失的一只很贵的生病了的宠物狗,你捡到后去给它看病,买吃的。等小狗的主人几天后要取回狗时,你可以要求他补偿你为之付出的费用,这个债,就是无因管理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