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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裁定书(刑事裁定书模板)

2026-01-16 12:36:09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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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刑事判决书和结案通知书有什么区别?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虽然都属刑事审判文书,但二者有明显的不同:

(1)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

(2)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

(3)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刑事裁判文书包括哪些?

刑事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在审理终结后或者在审理过程中,依照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所作局面处理决定,包括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

常见的刑事判决书有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二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改判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等。

常见的刑事裁定书有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刑事裁定书、减刑刑事裁定书等。

法院刑事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刑事裁定书指法院在刑事诉讼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依法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裁定后制作的诉讼文书。刑事裁定书是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一种重要司法文书,其作用在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保障人民法院的判决得以实现。生效的裁定书与生效判决书一样,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的区别

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二者的区别是:

(1)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

(2)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而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

(3)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为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而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百七十五条 合议庭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并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何罪,应否处以刑罚;判处何种刑罚;有无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解决;赃款赃物如何处理等,并依法作出判决。

什么是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一审刑事案件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