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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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主要包括什么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五种罪犯。工作内容:对矫正对象提供特别帮助和服务,包括帮助他们在获得工作后努力保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个人与家庭、邻里的关系,帮助他们寻找工作或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及对象有哪些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下列五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3)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5)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犯;生活不能处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老残罪犯。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法》第二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适用本法。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对象是哪些?( )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对象有四类罪犯。
【法律分析】
社区矫正是对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社区矫正的对象是以下四类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裁定假释的;(4)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②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根据相关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社区矫正适用对象如下: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等等。
【法律分析】
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对象来看,实际上包括3类服刑人员,第一类是罪行比较轻微的罪犯,包括被判处管制、缓刑的服刑人员;第二类是罪行虽然比较严重,但是经过改造证明确有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服刑人员,例如,被假释的服刑人员;第三类是有特殊情况,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对于前两类服刑人员实行社区矫正,就体现了对犯罪分子的区别对待。对于第三类服刑人员实行社区矫正,体现了刑罚执行中的人道主义精神。由于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罪行较轻或者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而不是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并且仍然对社会有危险的犯罪分子。因此,公众在心理上对社区矫正应当是能够理解的。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大致包括: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社区矫正适用对象有哪些
社区矫正适用对象如下: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