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成了摆设(法律不能成为他的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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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实现法制的公平正义必须坚持的原则
1、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及时高效的原则。
2、第一,保证原则。保证原则即切实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
3、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在这里,司法主要指法院的审判活动;公正的含义则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
4、司法机关以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应坚持以下原则。 以正义为导向。公平正义是司法机关的生命线,是司法工作的方向盘,对司法具有导向作用。
5、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6、因此我们的司法机构必须以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及时高效地处理每一件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体现公平正义。三是程序公正原则。
法律是维护多数人利益的还是维护少数人利益
1、中国的法律当然是代表全国人民利益,为全国人民,即你说的“多数人”服务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把在少数地方发生的少数没依法办事的事情来否定法律的这个属性。
2、从法律本质上来讲,是保护国家利益,或统治阶级利益。
3、解析: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如果少数人是统治阶级,那么法律维护少数人的利益,多数可能要服从少数,只有民主的法律才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如古罗马的法律维护奴隶主阶层的利益,即少数人的利益,B错误。
4、利益 纠纷的源头。不过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数量大的,或者是人数多的利益群体就是不分对错必须维护的。
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法律是不是成了杀人恶魔的“庇护伞”呢?
国家如果废除了死刑,那么法律的威慑力会很大层次的下降。
这个案件在欧美国家产生了极大震动。我国并未废除死刑,正如法律人罗翔所说,对人的惩罚是有限度的死刑是最高限度,但人内心的黑暗、扭曲,所作出的邪恶行为却可以大大超过死刑的上限。
死刑是每一个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当然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此类规定。绝大部分的西方国家以及少部分的亚洲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不应该废除死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废除死刑,死刑其实是一种震慑手段。
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是
缺乏法律知识:一些领导干部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法律知识,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入,因此缺乏法律意识。缺乏法治思维:一些领导干部在处理问题时,往往只从经验出发,不重视法律和法治,缺乏法治思维。
法律分析:法律知识缺乏。权利意识较差。法治信心和追求不强。守法意识淡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宪法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依据,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法治国。因此,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法制环境,意义重大。
表现形态不同不懂法是客观的表现形态;法律意识淡薄是主观思想意识表现形态。对法律了解的程度不同不懂法是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法律意识淡薄不一定不懂法。
在领导干部中,一定程度存在着知法犯法、腐败等问题。更有一些司法干部在执法的过程当中忽视了法律的公正意识和效率要求。这些问题都极大的限制了我国社会法制建设。
有的落马官员甚至声称自己“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等,其真实目的是企图逃避党纪国法制裁。一位办案人员说,为了博取同情,美化形象,不少落马官员往往在忏悔录中花大量篇幅谈自己最初如何廉洁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