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律业务(土地管理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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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土地法规的种类
- 2、农村土地纠纷免费律师咨询
- 3、房地产法律常识
- 4、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补偿标准
- 5、国土资源局地籍科主要有哪些业务工作
- 6、土地承包法新规定2022年
土地法规的种类
1、按体系可分为全国性土地法规和地方性土地法规两类,全国性土地法规是制定地方性土地法规的依据。按土地关系的调整任务可分为调整多方面关系的综合性土地法规和调整某方面关系的单项性土地法规,一般称前者为母法,后者为子法。
2、法律分析:耕地土地分类主要有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土地分类主要有果园、茶园、橡胶园、其它园地。林地土地分类主要有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
3、法律分析:三调土地三大类:一级类土地共设3个。这三个分别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二级类土地共设15个。
农村土地纠纷免费律师咨询
1、法律分析: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级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
2、这类案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理,其目的是为了更快更好地解决土地纠纷,减少诉讼,以便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平息事端。 土地纠纷的行政诉讼。
3、到网站上进行查询如果你不知道到哪里找专门的处理农村土地关系官司的律师,那么就建议你可以到网站上进行查询,因为网站上的信息是非常多的,所以大家可以先在网站上搜索关于农村土地方面的律师。
4、这份“土地承包转让合同”我需要看到并详细了解一下,还有一份重要的合同:原土地承包合同也非常重要。这两个合同是回答您问题的一个基础。
房地产法律常识
1、“两书”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
2、法律分析: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所谓“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变更时进行的登记。
3、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4、法律分析:房地产法可以表现为一部系统的法律,即房地产法典;也可由众多的房地产法律规范组成为一个整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5、房子产权知识房子产权是房屋及其权利,每一个地区或者不同位置的都有不同的房地产价值。房地产: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也叫不动产。房地产的形态:单纯的土地、单纯的房屋、土地和房屋的综合体。
6、可向房管部门反映;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有关房产纠纷法律知识,如何处理房产中介纠纷的全部信息,小编都给您讲完了。
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补偿标准
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补偿标准如下: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第一类: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35700元/亩(统一年产值170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7,安置补偿倍数14);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8700元/亩(统一年产值170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5,安置补偿倍数6)。适用地区:鹿城镇。
法律分析: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
法律主观:土地赔偿法的标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赔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国土资源局地籍科主要有哪些业务工作
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管理城乡地籍和地政工作,组织全县土地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动态信息检测工作。 按规定完成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专项调查、土地动态检测等工作计划、技术规程规范。
国土资源局一般设有地质环境保护的业务科室,主要是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等,各地不尽相同。
办公室 主要职能就不再说了,伺候领导,上传下达、对外的接待、文件的收发等等。
土地承包法新规定2022年
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来看,保障一户只有一块田,一户只有一处宅基地。这不仅能够避免农村土地的浪费,也能够最大程度激活土地活力。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将进一步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村稳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于2022年12月25日通过,自2023年6月15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