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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司法解释(贿赂罪司法解释)

2025-09-07 13:01:04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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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贿赂犯罪的司法解释

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1、收受贿赂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2、受贿人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便利条件,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是至于是否真实谋取到利益不影响犯罪的构成;3、犯罪行为人个人受贿的数额超过五千元或者因为受贿的行为使得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应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司法解释

虽然都属于财产罚,

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行为人因其违法行为所获得的金钱或其他财物,如销售违禁品、销售伪劣产品而获得的钱款。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非法所得除包括一定的物外,还包括该物所可能发生的天然孳息,以及利用该物进行经营所获得的物质利益。例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将盗窃的货币存入银行,则该货币产生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也应当一并追缴。

“退还被侵害人”中的“被侵害人”应当作广义的理解,既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安机关追缴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中,如果属于被侵害人无合法根据而事实上拥有的财产,则应当退还给真正的合法权利享有者,亦即更深层意义上的“被侵害人”。

非法财物是违法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品或者实施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工具和物品,如淫秽书刊、走私物品、用于非法印刷的印刷工具、赌金、赌具等。非法财物,各项法律对非法财物的概念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查阅的各种资料,笔者认为非法财物就是指用于不法活动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获得、占有的公私财物或者违禁物品。例如赌博赢来的钱财,购买来的黄色视频资料等均属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都是一种行政处罚,是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明确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单位受贿罪最高院解释是怎样的

一、 单位受贿罪 最高院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 受贿罪司法解释 :通过立法正式确立了单位受贿罪:“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判处 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利用职权”,是指利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权限,是否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4、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就单位受贿罪而言,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未单独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内容,而在最高检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立案侦查 案件 立案 标准的规定(试行)》中也是部分涉及到了对此罪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 受贿 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国家对 单位犯罪 也是比较重视的,毕竟影响到全民企业,相关的事业单位等活动,对于团体涉及到违法犯罪的,情节严重的会处一定的罚金,而且单位犯罪还会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

贪污受贿罪的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