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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请求权(独立请求权是什么意思)

2025-09-07 14:53:42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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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独立请求权到底是什么?

依据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可将诉讼第三人分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在他人的诉讼开始后,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提出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这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在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原告的权利,承担原告的诉讼义务。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行使请求权时可以独立行使,而不以原告、被告的意志为转移,即使本诉的原告撤回起诉,也不能撤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之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如果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的诉讼标的不能主张独立的请求权,但其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去的诉讼参加人。所谓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指第三人与诉讼当事人中的某一方之间存在着一个实体上的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与本诉讼的诉讼标的有牵连关系,法院对本诉讼的诉讼标的的处理有可能涉及到该法律关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

由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对本案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请求权,因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依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6条的规定,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申请撤诉。但是有权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出庭、参加法庭辩论等,如果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有权提出上诉。

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

      1、前者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后者在诉讼中的地位依附于所支持的一方; 

      2、前者有独立的请求,既不同意原告也不同意被告的请求;后者无独立的请求,支持关系其利益的一方的主张, ;

      3、前者与诉讼标得的关系比后者要紧密; 

     4、后者不具备某些前者在诉讼中的权利,如管辖权异议,撤诉等;

     5、前者其实是在本诉中又提出了新的诉,而后者没有增加新的诉。 

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区别是什么?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如下:

1.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实体权利,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不能;

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本诉的当事人为被告,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这样做;

3.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当事人,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具有准当事人的地位;

4.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上诉的权利受到了限制;

5.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上诉是两个“现存之诉

”的合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是 “现存之诉”与“未来之诉”的合并。

什么是“独立请求权”?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以独立实体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诉讼请求而参加诉讼的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对应。

扩展资料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的诉讼,常见的类型有:

1、买卖合同中因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迟延交付纠纷;

2、运输合同中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纠纷;

3、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因第三人不履行或瑕疵履行的纠纷;

4、企业承包经营对外发生的纠纷;

5、消费者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纠纷;

6、无权处分的行为引起的纠纷;

7、产品缺陷由仓储者引起的加害给付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