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永久)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房子产权过了70年怎么办
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的住宅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等到房屋产权70年后,土地是归国家所有,不过土地上的建筑物仍属于业主。因此业主可以在此申请土地使用权,具体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下:
1、产权70年后,成为危房
有些房子产权在70年后,会成为危房或者因为城市规划需要进行拆迁,出现这种情况的话,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入拆迁流程,并且会给予业主相关补偿。
2、产权70年后,自动续期
而等到房屋产权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并且相关部门并没有拆迁的打算时,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续期。如果是楼房的话,可以与小区里的其他业主进行群体联名,并且按照当时的底价,缴纳一下土地出让金,便可以完成自动续期。
3、产权70年后,无法缴费
如果你的房屋产权70年后,你没有缴费或者没有能力缴费的话,那么国家有权收回土地所有权,并且你的房屋,也会按照当时的市场价进行相应赔偿。
4、产权70年后,实行拆迁
房屋产权70年到期之后,如果国家需要回收土地进行拆迁的话,那么会对业主进行一次性的补偿,会依照当时房屋的市值给到等价值的补偿,比如赔偿房子或赔偿拆迁款等。
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
一、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 房子的 土地使用权 限满了,可以选择去相关部门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具体的做法是由所有业主联名提出,补交 土地出让金 。另外一种情况是国家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这种情况一般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类似于用 拆迁 安置的办法解决。 1.国家要收回土地:如果国家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房屋业主可以向国家申请一定的补偿。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便会由国家无偿地收回。 房屋所有权 也就自然消失。 2.国家无需收回土地:如果国家不需要收回土地的,应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①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②交纳土地出让金。该出让金的价格通常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 二、法律依据有哪些 《 民法典 》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三、法律对房屋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一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我国对于不同的土地性质,使用年限都有所不同,对于大家购买的房屋的产权,是个人所有的,但是其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年限的,所有房屋产权七十年后就需要续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进行相应的续期。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1、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
2、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一、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 商品房 的 土地使用权 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 物权法 》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 土地出让金 ,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 拆迁 安置的办法解决。 二、土地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1、已购公房、央产房 已购公房和央产房同属福利分房制度下的"产物"。取消福利分房后,已购公房和央产房也可上市进行交易,由于是成本价的房屋,因此买方在购买这类房屋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根据其房屋权属的特殊性,这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计算方法也分为几种不同版本。 (1)如果已购公房和央产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的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 二手房 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起核定其 土地出让 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例如:某房屋1996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日期为2000年,因此该栋楼的整体土地使用年限也从2000年开始算起,即最终土地使用年限截止日期为2070年。2005年有其他业主将自己的房屋出售,那么 购房 者购买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70年-2005年=65年。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2)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 转让合同 》,以及下发的《国有 土地使用证 》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准。(一般是从竣工日期算起) 例如:某房屋1997年竣工,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发时间为2000年,而该房屋所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使用年限为"1997年至2067年",也就是说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从1997年开始算起,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67年为止。那么,如果这套房屋的业主于2004年出售该房产,其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67年-2004年=63年。 2、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的性质较为特殊,整个开发的楼盘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基于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准。 例如:某砖混结构的房屋2000年竣工,则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70年为止。房屋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2070年-购买的时间,比如,购买时间为2005年,则其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65年。 3、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比如,开发商拿地时间是2000年,则其土地使用年限是2000年至2070年。A于2005年购买了该开发商的房屋,则其剩余的年限为65年(2070年-2005年)。B在2010年购买了A的房屋,则B所购买的房屋,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60年(2070年-2010年)。 准确来说我们在购买了房子之后,其实对房子就是拥有就是完全产权,所以其实对房子并不存在一个产权到期的问题。但一般城镇中的房子都是修建在国有土地上的,对于国有土地就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了。对应的,人们就普遍的认为其实房子还是有使用期限的。
房子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但是否需要缴纳续期费用或者是否应该减免续期费用,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首先,我们要区分一个概念,70年普通商品房产权,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而是房屋土地的使用权限。〈br〉
法律分析: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但是否需要缴纳续期费用或者是否应该减免续期费用,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首先,我们要区分一个概念,70年普通商品房产权,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而是房屋土地的使用权限。因此,国家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国有土地,可以由企业和个人有偿使用,并进行使用权交易。我国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也就是说自土地取得之日起,购买的房屋只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就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中国的不动产登记已经生效,房地产许可证将不再执行。此外,中国的《物权法》已经实施,70年来的产权在《物权法》中已经有了明确的界定,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产权到期后,用户只需支付一定的“续期费”即可继续使用。另外,国内的房子平均寿命也就30-50年之间,所以,也到不了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已经面临拆迁了,届时是国家把土地和房屋拿走,给居民一笔拆迁补偿款,居民可以购买其他的商品房,所以,这个70年的土地使用权问题,我们国家自建国以来到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是还没有到70年的,就算到了70年,最终也不会成为什么大的问题。实际上,有了房产证说明你拥有这套房子的永久居住权,只是房子下面的土地还是属于国有的。〈br〉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