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分户后还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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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分户口本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2、户口本分户怎么办理?
- 3、分户需要什么条件
分户口本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您好,一、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二、分户所需材料:符合以上条件的话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先有属于当事人自己的房产(有房证),再去派出所分户,拿房本,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夫妻每人一个户口本。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当事人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当事人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当事人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户口分离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规定。女性可以通过结婚迁入丈夫家的户口,前提是同城。男性要分离户口,须有独立住房。
二、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户口分户程序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本分户怎么办理?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建立户籍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分户标准
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
3、分户条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4、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综上所述,关于户口分户手续如何办理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申请人仍然在原户口地址居住的,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户口簿、户主身份证、申请人结婚证(离婚证)、以及法院对房屋权属判定的决定书以及房管部门析产登记后的房产证等,即可办理分户手续了。
分户需要什么条件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