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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分户(户口本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2025-09-11 20:59:40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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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户口本分户

农村户口本分户的方式是:

1、年龄满十八周岁的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分户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3、符合条件的办理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户口本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分户,除需提供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宅基地证等)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属离婚、无房屋产权且要求分户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合法房产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分户书面意见。

2.属房屋所有权分割要求分户的,还需提供房屋分割后的合法房产证明、房屋产权人和户主的身份证。

3.属农村地区分户的,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属离婚要求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房屋产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分户书面意见、村委同意分户证明。

(2)属因婚姻、居住等原因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要求分户的,需提供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产权人与申请人的对房产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协议、房屋产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分户书面意见、村委同意分户证明。

户口本怎样可以分户

【法律分析】:(1)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其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其办理分户手续。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本怎么分户

户口本怎么分户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户口本怎么分户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分户办户口本需要满足的条件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二)注意事项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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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分户怎么办理?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建立户籍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分户标准

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

3、分户条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4、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综上所述,关于户口分户手续如何办理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申请人仍然在原户口地址居住的,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户口簿、户主身份证、申请人结婚证(离婚证)、以及法院对房屋权属判定的决定书以及房管部门析产登记后的房产证等,即可办理分户手续了。

户口簿分户要什么手续

户口本分户的手续如下:

1、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需准备以下材料: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申请人书写“分户申请书”;

2、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

3、携带以上的相关材料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申请办理。

需注意:如果是独立的城市居民,没有独立的房产,是不能够单独立户的;而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有两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一个以上孩子的户口分出去,只有一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

如若是年满18岁和父母分户,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手续是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居民委员会同意分居的意见、分户协议、户主同意书。结婚分户的话需要带结婚证。其次,分户口要充分考虑申请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分户。最后,各地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联系当地派出所查询具体证件和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公民因户籍原因发生户籍变更的,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籍管理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拓展资料:户口本丢了有什么危害?

户口本丢了容易造成个人身份信息的泄露。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五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