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法律法规依据(国有资产相关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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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
- 2、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法规
- 3、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
- 4、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 5、国有资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6、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首先,《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必须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并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和职责。其次,在资产评估方面,该办法规定了国有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并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结果作出了明确要求。
企业国有资产较少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第三条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国有资产流失立案标准为: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再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必须是直接违反了有关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产生了结果或不加以制止必然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不良后果的。
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
法律主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有资产流失,通常所指的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出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和规章,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
该法规评估的国有资产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
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资产涉讼;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
法律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八条 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国有资产评估组织工作,按照占有单位的隶属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法律分析: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应明确改制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对改制进行政策性指导,对改制程序进行监督。改制方式应因企而异,不搞一刀切。
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首先,《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必须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并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和职责。其次,在资产评估方面,该办法规定了国有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并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结果作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根据国家在企业中所拥有资本的比例不同: 1国有独资企业资产 2国家控股企业资产 3国家参股企业资产 根据行政管理层次不同:中央政府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地方政府管理的经营性资产。
国有资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1、民法典关于国有财产保护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2、第八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 第九条 发生战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时,国家可以依法统一调用、处置企业国有资产。
3、法律主观: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 》以及相关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条例。
4、第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国有独资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1、首先,《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必须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并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和职责。其次,在资产评估方面,该办法规定了国有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并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结果作出了明确要求。
2、法律分析: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国家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行使,管理权限的划分,资产的保值增值,收益的享有、处分等进行的监督。 对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各类资产的经营和使用,进行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3、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4、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指的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该办法由中国国务院于1991年11月16日进行发布,于11月29日进行修订的行政法规。
5、法律主观:国有资产管理包括产权界定、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配置、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6、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